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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ndownID": 1418536,
"HansardID": 8075,
"MeetingDate": "2025-09-25T00:00:00",
"HansardType": "Floor",
"SectionID": 87,
"SectionName": "恢復政府法案二讀辯論 / RESUMPTION OF SECOND READING DEBATE ON GOVERNMENT BILLS",
"SpeakerID": 171,
"SpeakerName": "吳傑莊 / JOHNNY NG",
"Speeches": "吳傑莊議員:多謝主席。本屆特區政府全力推動解決香港的住屋問題,一方面加快覓地建屋,另一方面,為解決劣質劏房的問題,行政長官在去年的施政報告中宣布以立法方式制訂簡樸房規管制度,為出租住宅樓宇分間單位引入規管方法,認證為簡樸房方可出租作居住用途,以確保相關分間單位能提供合理和安全的居住環境,全面有序處理劣質劏房這個“老大難”的問題,我全力支持。統計顯示,現時全港約有11萬間劏房,22萬名香港人蝸居在這些劏房內,包括3萬多名兒童。這些劏房普遍面積細小、環境差劣,劏房兒童在擠壓、狹小的環境中成長,身心健康令人憂慮。對於這種住屋情況,我深有體會,因為我小時候曾居住於兩間劏房,位於油麻地地區,記得面積也很相近,是8平方米,即80平方呎左右,只有一張床,沒有桌子,我感受很深,所以今次《條例草案》令我相當感觸,也是我希望看到今屆立法會能夠處理的一件事,能夠解決這些問題。所以,我希望《條例草案》可以幫助香港市民解決實際的生活問題,尤其是對兒童成長的影響。因此,我非常支持今次的工作。多年來劏房都存在很多不同的安全隱患,也發生過不少不幸事故。就如今年8月,北角美都大廈發生奪命火警,位於14樓的“一劏八”的單位起火,造成嚴重傷亡。起火單位內的通道非常狹窄,導致逃生困難,甚至火警鐘亦沒有響起,可見簡樸房的立法絕對是刻不容緩。《簡樸房條例草案》要求出租住宅樓宇分間單位須符合一系列有關居住環境的最低標準,包括內部樓面面積、樓底淨高度、消防安全、荷載結構安全、照明及通風、廁所、供水點及水電錶等,以及取得簡樸房認證,方可合法出租作居住用途,以期杜絕“無窗房”、“上床下廁”等非常惡劣的居住環境。規管制度的過渡安排亦會有序落實,包括設立為期12個月的登記制度,並給予為期36個月的寬限期,讓已登記住宅單位的分間單位進行所需的改造工程和申請簡樸房認證。整體來說,我認為《條例草案》的立法方向十分正確,也相當實在。不過,社會上有聲音擔心簡樸房規管落實後,劣質劏房的居住質素雖然有所改善,但數量可能會隨之減少,亦會間接引致租金上調,例如業主會將部分簡樸房的裝修及認證開支費用轉嫁予租户,加重租户的經濟負擔,甚至被迫遷,剛才也有同事提及,擔心會出現向下流的情況,值得大家注意。所以,我建議在《條例草案》通過後,政府要進一步留意簡樸房政策推行及居民居住的情況,不斷完善配套保障,例如加強巡查住房環境,並監察簡樸房的租金水平,有需要時研究是否要設立租金調節機制,防止簡樸房租金不合理飆升,確保簡樸房政策照顧到基層住屋需求,做到以民為本,提升居民的獲得感和幸福感。另外,也要進一步改善這類住房的消防設施,清除消防隱患,包括要求簡樸房逐步安裝獨立火警偵測器,並且加強電力公司和消防巡查時檢查電力裝置安全,完善租户的安全保障。主席,總體來說,我支持《簡樸房條例草案》盡快通過,以期在明年3月推行簡樸房規管制度,為告別劣質劏房踏出具有重大意義的一步。多謝主席,我謹此陳辭。",
"SeqNum": 275,
"HansardFileURL": "https://www.legco.gov.hk/yr2025/chinese/counmtg/floor/cm20250925-confirm-ec.pdf#nameddest=SP_MB_NKC_00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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