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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ndownID": 1418541,
"HansardID": 8075,
"MeetingDate": "2025-09-25T00:00:00",
"HansardType": "Floor",
"SectionID": 87,
"SectionName": "恢復政府法案二讀辯論 / RESUMPTION OF SECOND READING DEBATE ON GOVERNMENT BILLS",
"SpeakerID": 218,
"SpeakerName": "嚴剛 / ERIK YIM",
"Speeches": "嚴剛議員:主席,本人發言支持《簡樸房條例草案》(“《條例草案》”)。《條例草案》旨在清除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劣質劏房,建立一套保障基本居住環境標準的規管機制。香港作為國際化大都市,至今尚有約11萬個分間單位,其中約三分之一為沒有達到最低要求的劣質劏房,且仍有部分市民生活在“廚廁相連”、“一窗難求”的環境中,成為與香港這座現代化城市非常不相稱的痛點。《條例草案》對簡樸房設置面積、供水、消防等設施的要求,正是為消除劣質劏房、為每個家庭提供有尊嚴的居住條件所踏出的關鍵一步。習主席在香港回歸祖國25周年大會上,對本屆特區政府提出“四個必須”和“四點希望”,其中包括“切實排解民生憂難”。夏寶龍主任亦對特區政府提出“告別‘劏房’”的期盼。李家超特首上星期公布第四份《施政報告》,其中對住房改革也是着墨甚多。本《條例草案》反映特區政府推動住房改革,着力改善民生的決心,亦呼應特首“以結果為目標”的施政方向。本屆特區政府在增加房屋供應、豐富置業階梯方面的種種舉措和成果,值得充分肯定。同樣是“亞洲四小龍”之一的新加坡,政府早於1960年代就已啟動組屋政策,並訂立“居者有其屋”的政策目標,透過政府主導的土地開發,逐步完善房屋供應。組屋政策實行至今,已經有78%的新加坡人口居住在政府組屋中,安居樂業。而本港則長期過於尊重土地商業化開發的理念,對私人住宅的管理相對寬鬆,令到劏房缺乏規範化管理的問題長期存在。然而,清除不符合標準的劏房,特別是對安全造成隱患的住所,本來應該是政府在社會治理中必須關注並持續改善的目標。之前過渡期的權宜之計,不應成為“合法的常態”。正如特首在《施政報告》中重點強調的完善“置業階梯”,相信政府將持續擴大公營房屋供應,增加土地儲備,讓香港更加符合現代化、國際化的大都會定位。雖然隨着本港房屋供應量增加,規管後的分間單位租金水平,未必會像現時市場所擔心的出現上升。然而,在“分間單位租務管制”已經實施3年多的背景下,截至2025年3月,差餉物業估價署只處理了約5.3萬份租賃通知書(即表格AR2),佔分間單位總數的不足一半,顯示仍有大量劏房業主未有履行提交表格AR2的法定責任,因此也未必能夠全面和及時地掌握劏房的租金變化。為此,我建議特區政府在《條例草案》實施後,應該強化對劏房業主提交AR2表格的要求,並透過更多方式加強向租客、特別是向其中的新來港人士宣傳他們的權力,便於打擊違規行為。此外,應定期對分間單位的市場租金加幅予以檢視,保障租金水平的合理性。另一方面,《條例草案》對分間單位在無金錢利益的情況下,供其他人士居住的情況予以豁免。一定程度上,這種豁免雖然符合對於親友的人情化安排,但亦必須警惕潛在的濫用行為和安全隱患。政府應強化巡查,避免有人假借“親友名義”,變相經營劣質劏房生意,確保居住市民的合法權益。此外,存在部分公屋居民因工作地點或子女就學,選擇在分配公屋以外,需要另外租用劏房的現象。這類“雙重居住”的需求,一定程度上反映公共資源需要得到更精準的配置。建議政府引導好這部分居民的就業,以及子女就學的期望,把握好這部分市民的租房、交通需求與成本負擔,減少他們生活居住上跨區需求的錯配。我們亦應當關注到新來港人士中,有相當一部分是有租用劏房的需求。由於簡樸房規管制度實施後,客觀上會在一定期限內減少劏房的供應量,而這些新來港人士又無資格申請公屋的資源,必然會在短期內增加他們在租房方面的壓力。我建議政府與社會力量攜手,進一步增加例如學生宿舍、勞工宿舍等宿位供應,幫助新來港人士盡快適應香港,扎根香港。主席,古往今來,人民對於居住環境改善的夢想,正符合唐朝詩人杜甫詩中“安得廣廈千萬間,大庇天下寒士俱歡顏”的期盼。相信本《條例草案》的實施,能夠為提升本港市民居住環境、着力保障居住安全提供良好保障,讓香港邁向真正“告別‘劏房’”的未來。我謹此陳辭,支持《簡樸房條例草案》。",
"SeqNum": 280,
"HansardFileURL": "https://www.legco.gov.hk/yr2025/chinese/counmtg/floor/cm20250925-confirm-ec.pdf#nameddest=SP_MB_YKO_00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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