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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undownID": 1439136, "HansardID": 8177, "MeetingDate": "2025-09-11T00:00:00", "HansardType": "Floor", "SectionID": 87, "SectionName": "恢復政府法案二讀辯論 / RESUMPTION OF SECOND READING DEBATE ON GOVERNMENT BILLS", "SpeakerID": 174, "SpeakerName": "林哲玄 / DAVID LAM", "Speeches": "林哲玄議員:多謝代理主席。我發言支持通過《2025年控煙法例(修訂)條例草案》(“《條例草案》”)。從醫療角度出發,吸煙只有害處,沒有好處;每兩個煙民就有一個最終死於吸煙有關的疾病。煙與酒都危害健康,不過酒存在世界上每個悠久的文明裏,所以你可說:“不識酒,無以詩;不學詩,無以言”;但是煙與文明沾不上邊,連文化價值都沒有。當然,煙有經濟價值;可以說,賺取煙草產品經濟價值的只有煙草商,但付出經濟和健康代價的是每個吸煙人士和整個社會。有人說,既然醫學界如此仇恨煙草,為何不索性建議把它禁止?首先,我不是仇恨煙草,也不會憎恨煙草商,我只是以事論事而已。如果有一天我們有禁止售賣傳統煙的條件,我樂意支持對某年、某月、某日之後出生的人士禁售煙草產品,不過今次《條例草案》沒有包括劃線禁售。種種現實藩籬不容許我們爭取更進取的法例來保護代代青少年。所以,我們今天唯有暫時安於以減少煙草對青少年的誘惑為目標的法例,以及為保障非吸煙人士免受煙害的法例。談到加味煙,這是最大的誘惑之一,包括傳統煙和水煙都以味道掩蓋煙臭,迷惑尤其是青少年,令他們放鬆警惕、低估煙害,增加上癮的機會。而《條例草案》的重點之一就是針對加味煙。有一點可惜的是,最多人使用的薄荷味煙今次未有禁止。有謠言說《條例草案》一旦通過,就不能售賣煙,煙不能合法售賣。我很想這謠言屬實,不過可惜,這真的是謠言,事實並非如此。《條例草案》訂明煙草商不可以加入味道,但自然出現的化學物質就不算違法,即使該物質或屬於命令不可添加的品種。違禁名單可能包括一些自然出現的化學物質,但只要不是另外添加,就不會違法。在普通法的框架下,一旦執法部門懷疑某煙草產品含有加入違法的化學物質,便要證明該化學物質並非出於自然,而是屬於煙草製造商添加的,舉證責任在於控方。因此,法例不單沒有禁止違禁名單上的化學物質自然出現,而且控方要舉證,是難度極高的舉證責任,所以法例的草擬,可以說是有利於煙草商。事實上,同樣的條例設計在加拿大實施已久,事實上亦沒有煙草產品被無辜禁止出售。所以,法例不會導致香港沒有煙草產品售賣。味道之外,我很關注的是對非吸煙人士的保障。《條例草案》禁止在公共診所門口3米範圍內吸煙,不過在窗户和鐵欄外都可以;如果在私人診所,你緊貼其門口吸煙也可以。診所內有孕婦、兒童,不少醫生都向我表示,《條例草案》今次明顯對非吸煙人士,尤其是病人的保障不足。我支持《條例草案》,但我支持並不等於我高度滿意今次的《條例草案》,而是我們必須知道,控煙的道路從來都不易走,走得一步是一步。我支持通過《條例草案》。我謹此陳辭。", "SeqNum": 98, "HansardFileURL": "https://www.legco.gov.hk/yr2025/chinese/counmtg/floor/cm20250911-confirm-ec.pdf#nameddest=SP_MB_LTY_000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