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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ndownID": 1420691,
"HansardID": 8084,
"MeetingDate": "2025-09-10T00:00:00",
"HansardType": "Floor",
"SectionID": 87,
"SectionName": "恢復政府法案二讀辯論 / RESUMPTION OF SECOND READING DEBATE ON GOVERNMENT BILLS",
"SpeakerID": 73,
"SpeakerName": "陳克勤 / CHAN HAK-KAN",
"Speeches": "陳克勤議員:多謝主席。主席,剛才我的同事周浩鼎議員、陳勇議員和林琳議員已經非常清晰地闡述民建聯反對《同性伴侶關係登記條例草案》(“《條例草案》”)的看法和立場。對於這項議題,民建聯的立場一直非常清晰,我們尊重不同性取向,亦認為社會不應以性取向歧視任何人。然而,民建聯認為,將同性婚姻合法化,以及推動任何變相承認和鼓勵同性婚姻的措施,將影響香港社會的傳統家庭價值,以及引申一些改變,令社會資源的分配受到影響,這是香港主流社會難以接受的。我當然明白很多同性伴侶在香港日常生活中會遇到一些困難,例如我們剛才所說的遺產繼承、病危時的探望等,但我認為這些只是一些技術性問題,可以透過政策和靈活的措施解決。早年我曾擔任《私營骨灰安置所條例草案》委員會主席,當時的法例亦是以一種靈活的方式處理相關的具體問題。雖然我們看到局長在不同場合多番強調,今次的《條例草案》並不等同於同性婚姻關係登記,但《條例草案》勢必令社會產生變相承認同性婚姻的觀感,從而衝擊香港社會的家庭價值觀。事實上,在法院作出相關裁決後,政府提出了今天的《條例草案》,而我們在不同層面也收到很多市民的意見,對相關情況表達擔憂。而我們也看到局方在處理《條例草案》的過程中,收到大量公眾意見,當中有八成反對《條例草案》,而支持立法的不足兩成,這充分顯示香港社會的主流價值。主席,在我們今次審議相關法例的過程中,體現了行政、司法、立法各司其職的表現,也體現了香港實行政主導和司法獨立的體制。我作為立法會議員,要站在市民的立場,向政府準確、清晰反映社會的看法。我和民建聯及主流社會的意見一致,均反對《同性伴侶關係登記條例草案》。然而,我作為行政會議成員,是管治團隊的一員,必須支持行政機關相關的決定,以及履行行政會議的集體負責制原則,支持政府的政策。因此,我今早已獲得民建聯立法會黨團的同意,豁免我跟從立法會黨團投反對票的立場。所以,在今次的《條例草案》中,我會投支持票,支持政府的政策。主席,我謹此陳辭。",
"SeqNum": 224,
"HansardFileURL": "https://www.legco.gov.hk/yr2025/chinese/counmtg/floor/cm20250910-confirm-ec.pdf#nameddest=SP_MB_CHK_0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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