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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ndownID": 1420680,
"HansardID": 8084,
"MeetingDate": "2025-09-10T00:00:00",
"HansardType": "Floor",
"SectionID": 87,
"SectionName": "恢復政府法案二讀辯論 / RESUMPTION OF SECOND READING DEBATE ON GOVERNMENT BILLS",
"SpeakerID": 177,
"SpeakerName": "林琳 / NIXIE LAM",
"Speeches": "林琳議員:代理主席,本人經過深思熟慮和深入的黨內討論,今天會為《同性伴侶關係登記條例草案》投下堅定的反對票。我肯定特區政府和局長費心為是次法案勞心勞力,亦始終尊重香港特區的法治精神及立法程序,但作為立法會議員,我知道我不僅肩負支持政府依法施政的責任,更時刻需以客觀理性的視角,審視每項法案對社會根本制度及長遠發展可能帶來的深層影響並作出判斷。代理主席,香港現行的法定婚姻制度是以一男一女自願結合為核心基礎剛才很多同事亦有提到,而傳統家庭觀念更是社會運作的重要支柱。“婚姻”的法律定義不僅涉及伴侶權利,更涉及我們的下一代、我們的子女如何正確理解這個世界,以及我們的社會福利和社會保障等更複雜的不同層面。若此刻推行一項與婚姻法律效力相近卻又缺乏清晰邊界的登記制度,我認為很可能會動搖現行婚姻制度的穩定性,亦會引發一系列難以預見的法律和社會爭議。更難以忽視的是來自民間的聲音。在立法會收集到的10 775份意見書中,多達8 600多份意見書表示反對,我亦收到不少街坊、校長、前輩等親身、來函或send message向我表達憂慮,令我了解到這不是少數人的反對,而是大多數人的憂心。有為人父母的市民寫道:“怕孩子將來分不清婚姻與伴侶的區別”;有宗教人士向我表示深切憂慮日後的發展。這些聲音或許有不同的角度,但核心都指向同一點,即婚姻制度牽動着整個世界的價值底線,不該在缺乏廣泛共識時強行改變。我從來不否定任何群體追逐幸福的權利,每個人的尊嚴都值得被尊重。但立法不是一時之需的回應,而是長遠之計的規劃。這條草案看似是權利的調整,實則是對本港社會根本制度的挑戰。今天我投下的一票,要對得起香港的現在,更要對得起香港的將來。因此,我反對草案通過,我更認為政府和公眾均應正視其潛在影響,在保障不同群體權益與維護社會核心價值之間,尋求更審慎、更周全的平衡方案。我謹此陳辭,反對本次草案。",
"SeqNum": 213,
"HansardFileURL": "https://www.legco.gov.hk/yr2025/chinese/counmtg/floor/cm20250910-confirm-ec.pdf#nameddest=SP_MB_LL_0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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