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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ndownID": 1420686,
"HansardID": 8084,
"MeetingDate": "2025-09-10T00:00:00",
"HansardType": "Floor",
"SectionID": 87,
"SectionName": "恢復政府法案二讀辯論 / RESUMPTION OF SECOND READING DEBATE ON GOVERNMENT BILLS",
"SpeakerID": 218,
"SpeakerName": "嚴剛 / ERIK YIM",
"Speeches": "嚴剛議員:代理主席,《同性伴侶關係登記條例草案》(“《條例草案》”)自提交立法會審議以來,已經引起了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同時亦帶來很大爭議。政府在這麼大的阻力之下,抓緊時間爭取立法通過,其實體現了特區尊重司法判決的法治價值觀,以及政府“遇事不避難”的施政態度。在全球已經有超過30個國家和地區承認同性婚姻的背景下,《條例草案》引發香港社會不同傾向的討論,實屬情理之中。但同時,我們也需要清醒看到,在深受傳統中華文化影響的香港特區,“一夫一妻、一男一女”的婚姻觀念仍然是社會主流。立法會的有關法案委員會早前邀請公眾提交意見書,結果共收到10 775份意見表達,其中超過八成市民拒絕接納同性伴侶關係合法化,反映相關立法在現階段仍然面對強大的民意反彈。今次政府根據終審法院相關裁決推動的《條例草案》,在立法會法案委員會討論期間,當局已經多次解釋,替代方案並不等同於政府認可同性婚姻。不過,很多委員認為,相關替代方案始終會予主流社會一種“開綠燈”的感覺,亦可能會為後續執法帶來新的困擾。譬如《條例草案》規定,只承認海外合法登記的同性伴侶才可以在香港登記。這樣對於沒有條件或不願意前往海外登記的伴侶是否會構成不公平?如果海外原註冊地的法律有所改變,不再承認同性婚姻,這樣對於已經在香港登記的伴侶關係,又會產生甚麼影響呢?另外,萬一同性伴侶關係被單方面解除,而當事人其中一方又沒有前往海外辦理變更,這樣對另一方會有甚麼影響呢?再者,登記成為同性伴侶關係後,如果有一方接受了變性手術,那麼他們的法律關係又會如何處理呢?以上種種,都是香港如果實施替代方案後,有可能面對的新法律爭議。香港特區是一個中西文化交匯的多元社會,其實市民對日常生活中的同性伴侶行為已經十分包容,只要不影響到其他人,大家對他們的私人生活選擇通常都不會排斥,他們在香港享受自由生活的平等權利,亦會得到社會的尊重和理解。(主席恢復主持會議)作為法案委員會的成員,在《條例草案》討論期間,本人收到不少市民及團體的不同意見。有聲音認為,由於香港法律與內地有所不同,如果官方承認同性伴侶關係,可以更好展示香港社會多元的一面;但亦有更多意見強調,香港作為中華文化影響深厚的重要地區,婚姻及家庭的傳統主流價值觀始終都是以異性婚姻為基石。所以,面對同性伴侶合法化這個敏感議題,我們必須充分考慮社會民情,以及大多數市民的共識。本人非常理解社會各界的擔憂,亦認為同性伴侶關係有可能對傳統倫理帶來衝擊,甚至引發新的法律訴訟。主席,2023年,終審法院5位法官對相關案件作出裁決時亦都有不同的意見,導致案件本身是以“三比二”一票之差,部分勝訴。但在審理時,所有法官亦一致指出,《基本法》及《香港人權法案》所保障的婚姻,僅限於一夫一妻、異性婚姻。為避免引發不必要的社會爭議及法律訴訟,本人認為現階段訂立同性伴侶關係替代方案,缺乏廣泛的民意基礎,時機尚未成熟。基於以上考慮,本人不支持通過《條例草案》。我謹此陳辭。",
"SeqNum": 219,
"HansardFileURL": "https://www.legco.gov.hk/yr2025/chinese/counmtg/floor/cm20250910-confirm-ec.pdf#nameddest=SP_MB_YKO_0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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