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摘錄
{
"RundownID": 1411045,
"HansardID": 8034,
"MeetingDate": "2025-07-31T00:00:00",
"HansardType": "Floor",
"SectionID": 34,
"SectionName": "議員議案 / MEMBERS' MOTIONS",
"SpeakerID": 212,
"SpeakerName": "霍啟剛 / KENNETH FOK",
"Speeches": "霍啟剛議員:多謝代理主席。數天前,我留意到財政司司長說經濟轉型升級是一個必然“必然”即一定要做且持續的動態過程。我非常認同,但何謂“必然”、“動態”呢?我覺得要發掘本港的優勢,並要以破格的思維、以產業先行的思維來調整我們的政策。所以,很多謝容海恩議員今天提出這項議案,我覺得非常合時。當然,我自己非常關心體育經濟,這是未來推動香港GDP的一個進程,所以我自己的辦公室也做了一項盛事經濟的研究報告,我希望局方可以多加參考和交流意見。今天我想特別提出幾點,就是體育經濟、盛事經濟,但沒有場地,就甚麼也不用說,場地是一個必然的條件。我們要用好大型設施,推動體育產業化,以及建立本地整體的體育產業鏈。第一,當然是政府的投入,現時香港的體育場地大部分由政府規劃,我覺得政府應要有更長遠、超長的視野預早作規劃,針對重點大型體育場館,按世界標準、國際指標,進行全面的升級轉型。我舉兩個例子,未來應該會有很多籃球賽事落户香港,但很多場館其實並不符合國際標準,也不能舉辦國際籃球比賽,政府是否要審視一下呢?另外,香港人很喜歡打網球,當然,現時有維園場地,都有舉辦不少賽事,但大家是否知道,如果我們要申辦更高階的網球比賽,我們是未能做到的,現在的規則規條、座位人數和場地大小都不符合,日後若真的要以這些運動作為增長點,政府真的要超長計劃如何升級轉型。現時面對財赤,短期內沒有資源作升級轉型,那怎辦呢?是否不做或日後才做呢?這又未必,我們可否以現有的場館,精準一點說,康文署可以採用雙軌制模式,實現現有場地在功能上的轉型。我的意思是,可積極探討與市場和商界合作,做到雙贏局面。剛才我留意到有議員提議大球場可以加建上蓋,這是否要政府出資興建呢?可否跟商界合作,做到商界和政府協作,由市場導入這種投資,而市場亦有合理的回報呢?這是我很希望提出的模式。昨天我正正提出了一項有關大球場的書面質詢,剛才聽到很多議員也非常關注,我們現在確實要想一想大球場的未來定位和發展。大家從書面質詢的答覆也看到,其實大球場的收入跟支出是非常不匹配的,我很擔心未來在這個進程中,情況會否越來越惡化,對庫房造成越來越大的負擔呢?它會否與啟德造成惡性競爭,或者怎樣可以令大球場持續發展呢?這些都是值得議會和社會深思的。公私營合作是甚麼意思呢?除了投資外,參照很多外國的例子,其實很特別的,不單是租用場地這麼簡單,例如英國的溫布利球場(Wembley Stadium),它會跟院校合作,在不使用時可以讓學校學生使用場地,實踐他們學習、管理等等。其實很多這些案例我們都可以考慮的。剛才鄭泳舜議員也提到,我們的場地是否可以讓一些香港的體育組織租用,讓他們舉辦活動呢?甚至我想得長遠一點,既然我們需要增加國際影響力,是否可以主動出擊吸引一些亞洲組織,或向世界組織提供場地和空間,令他們可以來香港落户呢?這些都可以增強我們體育產業的底氣,令我們在這方面做得更好。餘下幾十秒時間,我想提出兩方面:一,政府可更多以投資於未來體育產業的心態去運用資源,就像我們現在投入創科般,未來是有回報的。新加坡的F1賽事是一個很好的例子,我不多說了。另外,香港的體量有限,我們只有700萬人口,要真真正正做到體育產業,我們要遠超人口的消費力才能做到,所以我懇請政府在全運會之後,繼續發掘體育灣區的潛力,我們的體育灣區等同歐洲很多國家的體量,絕對可以做到很多體育IP,一起互利互贏,達致“一加一大於二”。多謝代理主席,我支持容海恩議員的議案。",
"SeqNum": 35,
"HansardFileURL": "https://www.legco.gov.hk/yr2025/chinese/counmtg/floor/cm20250731-confirm-ec.pdf#nameddest=SP_MB_FKKK_000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