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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ndownID": 1411301,
"HansardID": 8035,
"MeetingDate": "2025-07-30T00:00:00",
"HansardType": "Floor",
"SectionID": 34,
"SectionName": "議員議案 / MEMBERS' MOTIONS",
"SpeakerID": 192,
"SpeakerName": "陳沛良 / CHAN PUI-LEUNG",
"Speeches": "陳沛良議員:多謝主席。主席,感謝顏汶羽議員提出這項議案。近年政府加大力度吸引全球人才,致力於建設香港成為人才高地,為本港持續發展注入重要推動力。同時,香港位於粵港澳大灣區這一世界級城市群中,各個城市都有自己的優勢和定位,區內高校雲集,人才眾多,香港如果能夠善用這些寶貴的人力資源,促進大灣區人才高效流動,發揮“引進來,走出去”的重要作用,可以更好地推動大灣區協同發展、提升本港的國際競爭力。何為灣區人才標準?以我的理解是,就某一個行業、某一個工種,大灣區三地經過商議訂立一個共同標準,並根據這個標準來設計後續的培訓課程、考試認證等,取得相關職業技能證書的人才可以在粵港澳三地的相關行業自由就業。一直以來,大灣區人才互聯互通的最大瓶頸就是專業資格互認存在壁壘,制約了三地人才之間的順暢流動和資源優勢互補。2019年廣東省的9個部門聯合發布通知,鼓勵符合條件的港澳醫生、建築工程師、律師、註冊會計師及社會工作者在大灣區執業,部分行業的專業人士可以透過考試和備案制度取得內地職稱和執業資格。例如,已經有超過200位香港工程師成功通過粵港澳大灣區工程專業職稱評審,取得內地相應職稱資格,亦有不少香港法律人才取得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執業資格。不過,在這些專業範疇,香港採用與國際接軌的制度,內地的職業資格難以與香港有效對接,內地人才要取得認證甚至來港執業,短期內相信是比較困難的。三地的法律制度、教育體制、培養方式、行業規範等存在差異,各行業亦有其專業要求,訂立灣區人才標準不能一概而論。我認為應該先易後難,先從現時已經有跨境人才交流的行業,選擇一些標準差異較小的工種和職位開始訂立標準,並盡量跟從三地中較高的要求,同時要包含三地培訓課程的要素,匯聚三地力量,聯合培養、儲備香港所需、大灣區所長的技能型人才。早前當局已經公布建造業技術工人,在油漆工及砌磚工兩個工種試行灣區標準,並推展“一試多證”安排。我認為這是一個好的嘗試,香港亟需建築業人才,有了灣區標準,即是有統一的行業規範,可以保證前期的培訓、考證等要求,提升培訓質素和水平,這些技能型人才通過考核後可持證上崗,更能符合香港所需。我建議未來可持續探討,擴大灣區標準和“一試多證”至更多行業,例如涵蓋更多建造業工種,以及護理服務等,從而加強大灣區技術人員的資格培訓與互認制度,確保人才質素,促進人才流通。除了設立灣區標準,相關的配套都要趕上,培訓課程的質素會直接影響人才的質素和認證。我期望當局與內地相關部門、業界加強協作,根據大灣區內的產業、行業、人才需求,鼓勵三地高校、職業教育機構等合作設計、開辦更多“一試多證”課程,並進行針對性宣傳推廣,以吸引更多有志於該行業發展的人才報讀。我謹此陳辭,支持議案和修正案。",
"SeqNum": 213,
"HansardFileURL": "https://www.legco.gov.hk/yr2025/chinese/counmtg/floor/cm20250730-confirm-ec.pdf#nameddest=SP_MB_CPL_0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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