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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ndownID": 1411244,
"HansardID": 8035,
"MeetingDate": "2025-07-30T00:00:00",
"HansardType": "Floor",
"SectionID": 80,
"SectionName": "政府議案 / GOVERNMENT MOTIONS",
"SpeakerID": 187,
"SpeakerName": "梁文廣 / LEUNG MAN-KWONG",
"Speeches": "梁文廣議員:多謝代理主席。違例泊車及大部分交通違例事項的定額罰款水平已經31年未有調整,罰款金額的實際阻嚇力可能因為通脹而大幅削弱。違例泊車會阻塞交通,亦可能危及道路安全。我服務的深水埗西邨路、荔盈街,經常看到違例泊車引致小朋友早上上學時要走出馬路上校車,險象環生,所以這些情況要盡快改善。政府提出提高交通違例罰款水平,剛才提到包括將違例泊車的罰款顯著提高,在提高阻嚇力的角度,實屬無可厚非。但我亦要指出,單靠加重罰款無法根治問題。事實上部分車主違例泊車,並非故意挑戰法紀,而是因為根本找不到合法的停車位。香港的泊車位長期供不應求,在一些人口密集的舊區,例如我所服務的九龍西區、油尖旺、深水埗,區內的咪錶位長期滿座,我們先不說可能是因為有人長期佔用咪錶位,我們是說繁忙時間的咪錶位一位難求。很多駕駛者找不到車位,要麼被迫違泊,要麼不停“兜圈”尋找車位,例如佐敦的寶靈街、上海街、官涌街、柯士甸道,其實這個框框很小而已,但經常因為繞圈找車位,令交通擠塞的情況變得越來越嚴重。所以,我建議政府要繼續努力,加快覓地,找地方興建更多公眾停車場,特別是在泊車需求高的地區,要加大應用自動化泊車技術。早前,我曾在議會中提出,除了現時正使用的拼圖式或橫移式設計,其實這些設計都未能充分運用空間,所以,我強烈建議政府考慮物色一些承辦商引入摩天輪式的高密度泊車系統,在有限的土地下盡量增加泊車位供應。而要吸引更多承辦商運用他們的技術,政府可在停車場用地租約,或批出短期租約土地上延長租用期,保障他們的投資回報,推廣自動化泊車系統早日普及。同一時間,政府亦要優化路邊泊車位管理,例如在不阻礙路面的情況下容許更多夜間泊車位,容許他們停車。以靈活和酌情方式執法,減少在凌晨抄牌而引起的官民矛盾。當然,我明白興建新停車場需要很多時間,短期內無法大幅增加泊車位供應。所以,政府可否考慮從現有停車場的收費模式着手,提升車位使用效率?目前,我們絕大部分的停車場,無論是私人或政府的,也以1小時為最低收費單位。大家也知道,有時超時1分鐘,寧願多停半小時或40分鐘才離開,這種情況會降低停車場車位的流轉速度。所以,我建議政府可以帶頭,先將可能是運輸署、政府產業署或房屋署轄下的停車場改變收費模式,像錶位一樣,改為每15分鐘計算,取代現行的以1小時為單位,讓在停車場內泊車的私家車司機可按實際需要付款,減少不必要的佔用情況,長遠亦可鼓勵商場及私人停車場跟隨。我相信這種做法可以加快車位流轉,紓緩等候進入停車場泊車的車龍,亦可改善因為排隊進入停車場而引起附近道路阻塞的問題。這種改變亦無須額外土地或大型工程,只須調整收費系統,即可在短期內提升泊車位的使用效率,值得政府積極考慮。代理主席,我理解提高交通違例罰款的必要性,但我們同時要明白,單靠提高罰款並不能從根本解決現時香港面對的違泊問題,因為許多駕駛者和司機並非蓄意違法,而是迫於現實的無奈之舉。所以,政府除了提高罰款外,一方面要加快引入創新的自動化泊車技術,另一方面要優化現有的泊車位管理,透過調整收費模式,提升使用效率。令這些措施相輔相成,真正改善香港交通違泊的問題。我謹此陳辭,多謝代理主席。",
"SeqNum": 156,
"HansardFileURL": "https://www.legco.gov.hk/yr2025/chinese/counmtg/floor/cm20250730-confirm-ec.pdf#nameddest=SP_MB_LMK_00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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