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摘錄
{
"RundownID": 1411302,
"HansardID": 8035,
"MeetingDate": "2025-07-30T00:00:00",
"HansardType": "Floor",
"SectionID": 34,
"SectionName": "議員議案 / MEMBERS' MOTIONS",
"SpeakerID": 166,
"SpeakerName": "李惟宏 / ROBERT LEE",
"Speeches": "李惟宏議員:多謝主席。為貫徹落實《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要求,打造香港成為高端人才高地,我支持議案提出完善灣區人才標準的建議。中央政府早在《關於金融支持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意見》提出,深化內地與港澳金融合作,推動粵港澳三地金融人才培養與交流合作。在CEPA框架下,內地與香港已就會計、建築及工程等不同行業達成專業資格互認協議。金融服務業方面,儘管證監會已與中證監就證券及期貨業落實資格互認安排,但持有證監會相關牌照的香港專業人員仍需通過內地相關法律法規考試。因此,為更有效促進大灣區內的人才交流,我有以下3點建議。第一,業界期望政府能盡快訂立大灣區各類金融專業資格直接互認機制,以及簡化審批互認程序,藉此促進兩地金融人才交流互動,協助他們到灣區城市發展及執業,擴闊兩地人才的發展空間。為逐步達成有關目標,政府可與內地監管機構商討,初期以大灣區內部分城市作為試點,並逐步擴展至整個大灣區,甚至其他省份城市。同時,參考證監會發出臨時及短期持牌代表牌照的做法,與內地監管機構研究能否設有臨時牌照的機制,以便利兩地金融服務人員在雙方市場進行受規管的金融活動。此外,政府亦應與內地監管機構持續探索增加香港金融專業人員進入內地市場從業的渠道,為內地與香港市場提供更具彈性的人才資源互動。第二,建議當局建立吸引人才統籌機制,整合各部門資源,共同推進人才引進工作,確保各項政策的有效實施和協同推進。此外,考慮制訂未來5至10年的人才戰略藍圖,作為衡量政府人才引進工作成效的標準,並定期進行檢討,適時調整策略。同時,政府亦應善用內地經貿辦事處的功能,積極進行宣傳推廣,為灣區及灣區以外的人才提供資歷互認和職業支援服務,以及研究設立職業教育資格互認機制,以增強他們來港工作的意願和信心。第三,優化高端人才通行證,提高人才引進的有效性。例如,目前高才通計劃B類人才申請條件僅要求申請人擁有合資格大學學士學位和滿足3年工作經驗即可,配額亦不受限制。建議特區政府考慮優化相關安排,例如申請人在港已獲得聘用合約,便可豁免其原有的工作經驗要求,以保證引進的人才真正為香港所需。總括而言,特區政府應配合大灣區發展所需,加強推動區內專業服務資格互認,便利香港不同行業人才到內地發展,同時持續改進引入人才政策,以促進內地人才來港開拓不同產業,讓香港成為高端人才高地。主席,我謹此陳辭,支持議案。",
"SeqNum": 214,
"HansardFileURL": "https://www.legco.gov.hk/yr2025/chinese/counmtg/floor/cm20250730-confirm-ec.pdf#nameddest=SP_MB_LWW_002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