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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ndownID": 1408576,
"HansardID": 8024,
"MeetingDate": "2025-07-24T00:00:00",
"HansardType": "Floor",
"SectionID": 129,
"SectionName": "議員提出的其他議案 / MEMBERS' OTHER MOTIONS",
"SpeakerID": 195,
"SpeakerName": "陳家珮 / JUDY CHAN",
"Speeches": "陳家珮議員:多謝主席。近年,生育率下跌已成為全球的趨勢。有研究指出,如果長此下去,人類將會自14世紀爆發的最嚴重瘟疫黑死病以來,在本世紀末首次發生全球人口下降。當然,視乎各自的情況,個別地方的人口下降可能會更早發生。例如在香港,特區政府在兩年前進行的人口推算預測,即使計及近年政府推出的多項招攬人才計劃和其他措施帶來的人口增長,本港的人口也會在2046年開始出現結構性下降。不論單是人口增長減慢,還是人口下跌的地步,其實對社會而言,均帶來重大的挑戰。因為勞動力會萎縮,工作的人數減少,不但阻礙經濟發展,亦會越來越少年輕人支撐越趨龐大的老年人口,對於社會福利體系,例如退休金、醫療保健服務等,均會帶來沉重壓力。(代理主席陳健波議員代為主持會議)故此,為了應對長期人口下降的挑戰,許多不同國家都越來越多推出支持婦女和家庭的政策,以提高生育率。就連內地都深深感受到人口問題的壓力,正如其中一項修正案提及,2024年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決定》提出,要完善生育支持政策體系,推動建設生育友好型社會,並隨後由國務院印發相關的《若干措施》文件,以供各省各市等地執行。回到香港,本屆政府亦有推出多項鼓勵生育的措施,態度與上屆政府相比可謂截然不同。過往,當在本會的答問環節中被問及會否加強鼓勵生育時,上屆政府只是強調生育與否是家庭選擇,幾乎明言只想靠吸引外來人口解決問題;本屆政府則更顯積極有為,行政長官在2023年的施政報告中表明立場,認同政府要有政策導向,鼓勵生育。雖然我提出今天的議案是想帶出政府可以在鼓勵生育上做得更多,但對於本屆政府願意走出第一步,改變過往的不干預,我表示衷心肯定和支持。我認為,正如我在議案措辭中提及,特區政府可以多走幾步,就鼓勵生育政策訂明較明確的目標。我亦思考了數個方向,希望在今天和大家分享,可以拋磚引玉,引起各界以至社會的關注和討論。首先,長遠而言,可否考慮為香港的生育率訂下目標數字?譬如10年或20年後,我們希望達到多少生育率?生育率的全稱為“總和生育率”(total fertility rate),用以反映女性在其生育齡期誕下的子女數目。其中,2.1的生育率被稱為“更替水平”(replacement level),平均每名適齡婦女需要誕下2.1個子女,日後人口總數才不致隨着世代更替而下跌。但香港的生育率其實長期極低,過去30年長期徘徊在約1.0的水平,早兩年更跌至全球最低的0.7,幸好在2024年,可能由於是龍年,才稍為回升至接近0.8。考慮到很多發達地區的生育率通常會較低,很多時候靠外來人口補充,我認為,即使是長遠地看,要求香港的生育率回升至2.1的更替水平並不現實。畢竟香港對上一次生育率到達更替水平,已經要追溯到1979年,接近半世紀前的事。但是,我們仍然可以訂下較為實際的目標,例如聯合國定義的“超低生育率”就是1.4以下。政府可否考慮以此為我們的長遠目標,將香港脫離超低生育率的行列?至於中期的目標方面,我認為政府可以考慮在加強幼兒照顧方面入手。20世紀以來,有很多不同學者曾進行政策對提高生育率的效力的研究,而這些研究普遍認同擴大幼兒照顧服務範圍或降低幼兒照顧成本的政策會對生育率有更持久的影響。在香港,幼兒照顧方面仍有不少可加強的空間。以獨立資助幼兒中心為例,至2024年年底,名額只有約1 400個,18區中只有14區設有,而且超過一半地區的幼兒中心長期爆滿,平均使用率為100%,證明服務供不應求。我知道政府已承諾在2026年年底前會增加約600個獨立資助幼兒中心名額,但考慮到現時平均使用率之高,這個數字是否真的足夠?我認為如果政府有心鼓勵生育,在這方面不妨超前部署,將服務名額的目標訂得更高,務求平均使用率不再長期爆滿,並且擴展到18區均設有獨立資助幼兒中心,令我們每個社區也可以做到家庭友善。在短期目標方面,我建議政府考慮推出一些新的、較大膽的措施,希望在短期內可見成效。譬如在新民黨提交的施政報告建議中提出,參考匈牙利的做法,為育有兩孩或以上的母親提供一定年期的薪俸稅全額寬免,讓市民看到政府在鼓勵生育上的決心,刺激生育率上升。代理主席,我剛才提及的生育短、中期目標和措施中,其實有着一個核心思想,就是想透過降低女性生育後重投職場的成本以鼓勵生育,不論是幼兒中心可以提供的時間成本,還是薪俸稅寬免的金錢成本。因為在今時今日的現代社會,女性高度參與職場,而她們在決定生育與否時,無可避免其中一個最大的考慮就是對她們現時的工作及日後的職業生涯有何影響。只要我們努力協助她們在產後重投職場,相信是有效鼓勵生育最有效的方向。最後,我亦想簡短提出兩項額外的生育措施建議。首先是同樣由我們在施政報告建議中提出,因應近年有更多具經濟條件、未婚但希望生育的女性,選擇到海外接受生育治療,當局可否考慮適時檢討《人類生殖科技條例》,在可行情況下放寬提供生殖科技程序的限制,讓更多有生育意願的女性接受相關醫療程序?相信這能同時鼓勵輔助生育治療服務產業在香港發展。此外,現時政府派發的新生嬰兒獎勵金,統一金額為2萬元,我認為可以考慮改為累進式,鼓勵家庭“唔止生一個”。我期待聆聽各位議員的寶貴意見,多謝代理主席。",
"SeqNum": 49,
"HansardFileURL": "https://www.legco.gov.hk/yr2025/chinese/counmtg/floor/cm20250724-confirm-ec.pdf#nameddest=SP_MB_CKPJ_00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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