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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ndownID": 1441371,
"HansardID": 8187,
"MeetingDate": "2025-07-23T00:00:00",
"HansardType": "Floor",
"SectionID": 87,
"SectionName": "恢復政府法案二讀辯論 / RESUMPTION OF SECOND READING DEBATE ON GOVERNMENT BILLS",
"SpeakerID": 154,
"SpeakerName": "劉業強 / KENNETH LAU",
"Speeches": "劉業強議員:主席,為了完善立法會議員履職制度,我支持通過《2025年立法會(權力及特權)(修訂)條例草案》(“《條例草案》”),並修訂《議事規則》及《內務守則》相關條文,引入《立法會議員守則》(“《守則》”),協助議員加強自我管理、自我監督,並且優化委員會運作,推動議會更高效、專業地履行憲制職能。本屆立法會在完善選舉制度後重回正軌,摒棄過往“拉布”與謾罵的亂象,轉為理性務實的議政論政。今屆任期開始至今,已通過超過100項惠及經濟民生的政府與議員法案,反映議會務實有為,工作成效顯著。隨着“愛國者治港”原則全面落實,社會對立法會議員的期望也相應提高。秉持“沒有最好,只有更好”的理念,我支持制訂一套清晰全面的《守則》,完善立法會議員履職制度,為全體議員,特別是下屆新任議員,提供明確指引,訂明對議員操守及工作表現的要求,強化自我監督,提升履職能力,確保“有規必依、有責必究”,以回應社會各界的期望。《守則》列明議員必須恪守9項基本準則,明確要求議員必須維護憲制秩序、國家安全、立法會信譽,亦要保守秘密、盡忠職守。議員必須克盡己任,以國家根本利益和香港社會整體利益行事,不應只當評論者,而應積極發揮民意代表的角色,向政府提出有效的解決方案。同時,《守則》亦規定議員要將主要精力專注在立法會事務上,積極參與立法會會議及表決,無故缺席可能面臨罰款或其他處分。議員亦須於每年會期結束後兩個月內提交工作報告,闡述工作成果、出席率及政策倡議等,供公眾查閱。《守則》亦優化了議員利益申報機制,例如規定接受價值1,000元或以上的禮物必須申報,以增加透明度,確保議員行為公正客觀。這些措施均有助公眾清晰掌握立法會議員的履職實況,形成有效監督,增強立法會的透明度、問責性和公眾信任度,從而塑造議會專業高效的良好形象。更關鍵的是,《守則》同時引入按議員行為不當程度釐定處分機制。對議員的處分包括書面警告、當面訓誡,或由立法會通過議案訓誡、譴責或暫停議員職務。議員在暫停職務期間無權收取酬金及津貼。我支持此項修訂,過往立法會因欠缺一套行之有效的監管機制,對部分反對派議員屢次於議事廳內擾亂秩序的行為,大多只是口頭或書面警告,處分過於寬鬆,嚴重損害公眾對立法機關的觀感與信任。建立清晰明確的懲戒機制,不僅有助營造理性務實的議政氛圍,更能促使議員恪盡職守,有效防範及懲處違規行為。而議員在停職期間,不得收取酬金及津貼,亦體現了公平原則。主席,為確保《守則》有效落實,其執行工作將由擴大職權後的立法會監察委員會負責。為此,有必要授權該委員會轄下的調查小組委員會,自第八屆立法會起,行使《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條例》”)所賦予的傳召權力,以便對監察委員會交付其處理的投訴展開深入調查。與此同時,根據現行《條例》,只有在議員作出極不檢點行為而被暫停職務的情況下,其停職期間的酬金及津貼才會被扣起。特區政府應立法會要求提交《條例草案》,擴大財政處分適用範圍,令現行的扣薪安排,亦適用於所有根據《議事規則》被暫停職務、包括違反《守則》而被停職的議員。我認為上述安排相輔相成,能有效強化監督效能,確保任何不當行為都能得到及時、公正的調查與懲處,從而使整套議員行為監察與紀律處分機制,更趨完善、更具權威性。香港正處於“由治及興”的關鍵新階段。立法會的高效、專業運作,直接關乎香港經濟民生的長遠發展與社會整體利益。今次修訂《守則》,旨在更清晰地界定議員行為的基本準則,提高我們議員和議會的公信力。《守則》和相關新措施,將會在第八屆立法會任期開始當日起實施。身為議員,我們時刻都要以更高的標準履職盡責,以理性和務實的態度議政,做好特區政府與市民之間的溝通橋樑,支持並推動符合香港長遠利益的改革舉措,為市民做實事、謀幸福,共同譜寫香港良政善治的新篇章。主席,我謹此陳辭。我與所屬代表屆別的新界鄉議局全力支持修訂《條例草案》通過。",
"SeqNum": 243,
"HansardFileURL": "https://www.legco.gov.hk/yr2025/chinese/counmtg/floor/cm20250723-confirm-ec.pdf#nameddest=SP_MB_LIK_00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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