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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undownID": 1440965, "HansardID": 8186, "MeetingDate": "2025-07-17T00:00:00", "HansardType": "Floor", "SectionID": 34, "SectionName": "議員議案 / MEMBERS' MOTIONS", "SpeakerID": 105, "SpeakerName": "陳恒鑌 / CHAN HAN-PAN", "Speeches": "陳恒鑌議員:代理主席,建造業涵蓋30萬從業員,加上各個相關環節,我相信是香港經濟中一個非常重要的部分。的確,建造業對社會和經濟均有貢獻。克勤議員所提出的建議,是希望我們能靈活調配資源,特別是在面對一些非緊急或效益成疑的項目時,考慮是否可以將其押後,遲一點才想。對於有如區域供冷系統的項目,需要50年後才可能回本,甚至可能無法回本,能否減緩一下,讓政府的庫房有機會稍作喘息?靈活調配資源還能夠讓一些具潛力的工程得以優先進行,這些潛力可能體現在經濟或民生改善上。我相信也看得到,這項建議在本會中並未受到反對。也有建議指出應維持一定的公共工程規模,以避免“一時飽死,一時餓死”的情況,這個想法固然正確,但問題在於我們是否有足夠的資金。本質上,各方的觀點都無誤,但如同莊子所言,“以有涯隨無涯,殆已”。資源有限,慾望無限,我們該如何應對?財政赤字是我們議員所關注、市民所憂慮的,也期望政府能夠善用資源。這些聲音我們過去時常聽到。政府在工程管理上推出了許多減少浪費的措施,包括局長剛才提到的集體採購等一系列舉措,我對此表示認同,其中部分措施已見成效。然而,從整體來看,單靠庫房支付工務工程開支是困難的。即使政府加強監管以節省開支,這也不足以解決問題。目前的形勢是,若減少工程,建造業可能會有意見;若削減對市民的開支,市民又可能不滿。然而,庫房的資金有限,怎麼辦呢?因此,我非常認同剛才其他同事的建議,我們應在推進工務工程的過程中,考慮能否引入私營投資,以令這些工程得以推展。這樣既能支撐建造業的運作,同時也兼顧到民生的需要。例如,早前我們提到的“建造和移交”模式,就是政府把一些工務工程交由私營承建商投資和建造,然後移交政府。這種做法確實有其優點,若由承建商負責建造,它們所得到的額度和資金是有限的,自然會採取各種方法節省開支並加快工程進度,從而避免超支和延誤的問題。此外,這種模式在財務上也能使資金調配更為靈活。我相信,在當前的環境下,這樣的做法是可行的。當然,過去香港也曾有批評,認為隧道完工後的費用偏高,但這在世界各地都是屢見不鮮的情況。例如,有些地方採用私營承建商興建學生宿舍,然後再移交學校,或者由私營公司負責建造及營運垃圾焚化設施。這些也是可行的方式。我認為,目前有許多工務工程項目在輪候,其中一些因資源限制而無法排上優先序列,儘管它們非常重要。這些項目是否可以考慮由私營企業來建造及營運或移交?整體而言,我認為,現在正是探討這類項目的良機。也有一些私營企業的朋友向我表示,他們非常希望政府能提供這些項目讓他們投資,因為這些項目可以帶來固定回報,在目前的情況下,這是一個不錯的選擇。香港的金融運作十分多元化,希望政府能考慮這方面的建議。謝謝。", "SeqNum": 26, "HansardFileURL": "https://www.legco.gov.hk/yr2025/chinese/counmtg/floor/cm20250717-confirm-ec.pdf#nameddest=SP_MB_CHP_000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