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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ndownID": 1440958,
"HansardID": 8186,
"MeetingDate": "2025-07-17T00:00:00",
"HansardType": "Floor",
"SectionID": 34,
"SectionName": "議員議案 / MEMBERS' MOTIONS",
"SpeakerID": 209,
"SpeakerName": "鄧飛 / TANG FEI",
"Speeches": "鄧飛議員:主席,我發言支持陳克勤議員的議案。著名經濟學家托馬斯․索維爾(Thomas SOWELL)有一句名言是“There are no perfect solutions, only trade-offs”,意思是沒有完美的方案,只有取捨。陳克勤議員的原議案促請政府進一步檢視未來工務工程的優次,押後不太急迫的項目,以優化資源分配,紓緩財政壓力,同時保障重點經濟及民生建設項目能夠提效提速。就此,關鍵在於兩點:第一,是如何平衡紓緩結構性財政赤字的需要,同時保障工務工程的輸出,從而保障基建發展和相關行業勞資(尤其是勞工)的利益。更關鍵的是第二個問題,就是採取甚麼機制來決定工務工程的優先次序,以決定取些甚麼、捨些甚麼。這是最關鍵的,機制是最關鍵的,儘管我們的政治體制是行政主導。對此,社會上肯定存在不同意見,我甚至可以說是南轅北轍的意見,這某程度上亦反映在5位議員的修正案上,各有重點。例如,盧偉國議員的修正案強調要防止工程量大起大落,以保障建造業的持續發展和從業員的就業機會,要考慮整個行業的生態利益。張欣宇議員的修正案則強調每年工務工程的投入總規模(約1,200億元)不變,即總量或全量不變,變的是增量的部分。我不知道我有否理解錯誤。謝偉銓議員的修正案大致相若,提出在維持每年約1,200億元的基本工程開支平均水平的前提下,重新優化資源分配。何敬康議員的修正案是我最為認同的一項,將焦點放在工程成本控制的機制上,建議成立一個跨部門組織,全面檢視不同項目的成本。換言之,重點不止我們要做些甚麼,還要考慮怎樣做才更省錢、更有效率,並由甚麼機制來決定。梁子穎議員或工聯會的修正案則更具體地指出需優先處理的項目,例如交通運輸基建、公共康樂設施,以及與旅遊相關的設施等。這些都是與市民日常生活相關、是“急市民所急”的項目,應該優先“取”,而其他的則可能可以選擇“捨”。各項修正案都代表着一種聲音、一種考量、一種釐定優先次序的標準。究竟應該以保障行業就業為先,還是以保障投資規模為先呢?抑或是,應以控制成本為先,還是以滿足市民的即時需求為先呢?對此,我始終認為,關鍵在於用甚麼機制決定優先次序,以及如何“取”、如何“捨”,這是更加重要的。我想在此提出一項建議,其實與陳克勤議員的說法有點類近,就是應該制訂一個“工務工程策略及優次評審框架”。這個框架可以由跨部門組織組成,重點是甚麼呢?這是一個框架,將評審優先次序的標準或dimension納入其中,包括策略性的配合(例如是否配合國家未來“十五五”規劃對香港的定位)、可衡量和可量化的經濟產業效益指標、對民生的效益(例如增加多少民生就業),以及對梁子穎議員剛才提及“急市民所急”的民生和生活便捷方面的影響。此外,最重要的是,我們的財政是否真的負擔得來(affordable)呢?這些都要納入其中。最後,可能還要多加一個dimension,就是項目究竟有多成熟:是一個即時的項目,還是尚在畫餅呢?甚麼dimension或標準是不要緊的,全都納入其中,重點並非就有關項目逐一諮詢業界或各界持份者。就項目逐一進行諮詢再作取捨,是財委會、工務小組委員會會做的工作。重點是諮詢各界這個評分機制是否可以接受。如果可以接受,又得到共識,在不違反行政主導原則的前提下,取得各界對評分的共識,以後每個項目的優先次序及取捨問題便可以迎刃而解。主席,我謹此陳辭。",
"SeqNum": 19,
"HansardFileURL": "https://www.legco.gov.hk/yr2025/chinese/counmtg/floor/cm20250717-confirm-ec.pdf#nameddest=SP_MB_TFEI_0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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