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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ndownID": 1440842,
"HansardID": 8185,
"MeetingDate": "2025-07-16T00:00:00",
"HansardType": "Floor",
"SectionID": 87,
"SectionName": "恢復政府法案二讀辯論 / RESUMPTION OF SECOND READING DEBATE ON GOVERNMENT BILLS",
"SpeakerID": 235,
"SpeakerName": "陳永光 / CHAN WING-KWONG",
"Speeches": "陳永光議員:多謝主席。我發言表示支持《2025年輔助醫療業(修訂)條例草案》(“《條例草案》”)。《條例草案》體現了醫務衞生局深化醫療改革的堅定決心,因為《條例草案》不但加強輔助醫療業在醫療體系的重要角色;更重要的是解除“緊箍罩”,容許輔助醫療人員接受註冊中醫轉介。這能夠促進註冊中醫師和其他醫療專業人員的跨專業合作,亦有助進一步優化本港醫療服務的質素,提升病人的福祉。因此,我支持《條例草案》,亦對醫務衞生局勇於拆牆鬆綁表示讚賞。接下來,我會先談談中醫界最關注的、有關中醫轉介的條文內容。由於歷史因素的影響,現時早於1980年制定的《輔助醫療業條例》並不容許放射技師、醫務化驗師、物理治療師和職業治療師為中醫師所轉介的病人進行治療。而1999年《中醫藥條例》生效後,亦未有適時修訂《輔助醫療業條例》,容許輔助醫療業人員接受中醫轉介。這不但阻礙了中醫與輔助醫療業的跨專業合作,更變相阻礙中醫師使用X光、磁力共振掃描和化驗等現代診斷技術,限制了中醫的發展。過去20多年來,我和中醫界一直竭力促使政府修訂《輔助醫療業條例》,容許輔助醫療人員接受註冊中醫轉介,讓中醫能夠使用現代診斷技術,但政府一直未有正面回應。如今,《條例草案》終於能夠拆牆鬆綁,提供法律框架讓輔助醫療業人員接受中醫師轉介,我們中醫界表示歡迎和支持。我深信,《條例草案》通過和生效後,不但能推動中醫與輔助醫療業的跨專業合作,還能促進中醫和中西醫協作在第二層、第三層醫療服務中的發展,對構建中西醫協作香港醫療新模式,促進香港中醫發展,均具有積極意義。不過,主席,《條例草案》只是就中醫轉介提供了法律框架,並沒有訂明轉介安排的細則;具體的轉介程序,還須按中醫和相關輔助醫療人員專業守則所訂明的細節執行,或要由香港中醫藥管理委員會與相關輔助醫療業管理委員會進行專業商討,共同制訂轉介守則後才能進行轉介。為了早日全面落實轉介,我一直要求政府制訂全面落實中醫轉介的時間表。但當局表示,不適宜在法律條文中就制訂轉介守則加入時限,不過當局已要求香港中醫藥管理委員會在1年內完成首階段指引,並承諾在未來定期向議會及持份者報告進度。對此,我們中醫界無奈接受。但是,我必須再次敦促政府在《條例草案》通過後,積極採取措施促成中醫與西醫和輔助醫療專業進行有效討論,爭取早日凝聚共識,完成轉介守則的制訂工作,全面落實轉介。我認為,這樣才能體現本屆政府“以結果為目標”的擔當,同時亦體現醫務衞生局對促進中醫發展的決心和承擔。此外,考慮到中醫醫院的實際臨牀需要,我支持《條例草案》容許在中醫醫院環境下工作的註冊中醫在院內作出全面的放射及化驗診斷服務轉介。但是,政府亦一定要向業界和市民做好政策解說工作,讓公眾能夠明白這種以工作崗位而非執業資格釐定轉介權的理據,避免公眾對中醫醫院以外的中醫師和其他輔助醫療人員的專業水平有所誤會。主席,在法案委員會審議階段,有個別委員對註冊中醫作出轉介的專業能力要求表示關注。我在此想再次強調,現時所有本地大學所提供的中醫培訓課程設計上均融入了理論、臨牀實習及考核3個重要元素,與其他醫療專業的培訓課程無異。3間本地大學中醫學院培訓的中醫學生,原則上已具備轉介病人接受常用診斷成像檢測和化驗檢查的主要知識及能力。而非本港培訓的中醫師,亦必須要先通過執業資格試才能在本港執業。因此,我可以說,香港註冊中醫師的專業水平絕對足夠做好轉介工作。對於《條例草案》容許物理治療師和職業治療師在指定情況下無須醫生轉介直接為病人提供服務,我亦十分支持。我特別高興看到,《條例草案》容許於過去12個月內已獲註冊醫生或註冊中醫師診斷的病人,可直接尋求物理治療師或職業治療師的服務,而無需每次重新向註冊醫生或註冊中醫師索取轉介信。我認為,這能充分發揮輔助醫療業在提供醫療服務方面的作用;而在風險可控的情況下,免轉介安排能縮短病人的求診時間,有助病人節省醫療開支和盡早獲得治療。但是,我亦促請政府當局要進一步向業界釐清免轉介的執行細則,同時加強宣傳推廣,讓公眾知道在甚麼情況下可直接向物理治療師和職業治療師求診,繼而確保政策落實到位。此外,在未來中醫和輔助醫療人員的持續進修課程中,亦可以增加有關轉介的培訓,讓中醫和輔助醫療業人員更加了解對方的診斷術語、處理不同病症的手法等,確保高質量轉介。對於《條例草案》建議提供新途徑引入合資格非本地培訓輔助醫療業人員,我亦表示支持。因為這有助填補公共醫療系統人力缺口。但是,我希望當局要做好本地培訓工作,並密切跟進醫療人力數據,確保本地勞工就業優先。此外,對於《條例草案》建議將“輔助醫療業”重新命名為“專職醫療業”;改變輔助醫療業管理局及各輔助醫療的管理委員會的組成等建議。我認為,這均有助進一步提升輔助醫療業專業地位,讓輔助醫療業能在醫療體系發揮更重要的作用,因此,我全部給予支持。最後,我期望政府未來能繼續鼓勵和加強中醫、西醫和輔助醫療業之間的跨專業協作,讓各醫療專業能互相配合,共展所長,共同提升本港醫療水平和服務質素。主席,我謹此陳辭,支持《條例草案》和當局提出的所有修正案。",
"SeqNum": 317,
"HansardFileURL": "https://www.legco.gov.hk/yr2025/chinese/counmtg/floor/cm20250716-confirm-ec.pdf#nameddest=SP_MB_CWK_0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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