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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undownID": 1440695, "HansardID": 8185, "MeetingDate": "2025-07-16T00:00:00", "HansardType": "Floor", "SectionID": 87, "SectionName": "恢復政府法案二讀辯論 / RESUMPTION OF SECOND READING DEBATE ON GOVERNMENT BILLS", "SpeakerID": 139, "SpeakerName": "周浩鼎 / HOLDEN CHOW", "Speeches": "周浩鼎議員:多謝代理主席。本人發言支持《2025年成文法(雜項規定)條例草案》(“《條例草案》”)。在此多謝政府部門花了很多工夫,以綜合條例草案的方式進行修訂。我們舉行了4次會議,牽涉的範圍非常龐大。公道說句,大家就政府進行綜合修訂的原意都已經說得十分清楚明白,因為過去有部分殖民管治時代的用語不正確,因此應該盡快修整。這是大家的共識,一直以來亦請政府加快處理。為甚麼我要說句客觀、公道的話呢?因為可能很多市民或同事不知道難度何在。如果只是將“英女皇”的字眼更改為“中央政府”,這十分簡單,但為何有部分地方花了那麼長時間仍然處理不來呢?我們在法案委員會會議或其他場合上曾提及,有部分以往使用的用語,例如我記憶所及,與商船相關的法例以往根據英國相關的商船法例,一旦要修改,究竟應採用內地商船法例還是其他國際海事法例呢?這並非單單香港特區政府可以決定的事,可能需要與中央政府溝通,了解如何修改,由哪個單位承接。大家都明白所謂的“先易後難”,政府也說了良久,轉換一個字詞很容易,但如果遇上一些情況,要決定由哪個單位承接,便可能牽涉複雜的地方。我們以往曾就成文法的綜合修訂成立了幾個法案委員會。我看到,政府明顯花了工夫全速處理。對於仍未修改(outstanding)的地方,我當然希望政府能夠繼續處理。今天有同事提出盡量使用人工智能,我們在法案委員會會議上已曾作討論,在此我不再重複。有部分特別情況曾在法案委員會會議上掀起一番討論。多謝梁美芬議員剛才提出有關“中國大陸”的用語,當日在法案委員會會議上亦曾有較多討論。另外,我留意到“集體官契”現在修改為“政府租契”,這亦是當天有較多討論的用語。我記憶所及,江玉歡議員亦曾提出這方面。反而有一點我認為值得在此與大家討論,大家亦真的應該要注意。大家留意到,《條例草案》涉及《證券及期貨條例》當中“overseas”一詞。我多謝政府提出這點,若非因為這次進行綜合修訂時政府細心地提出此事,公眾或許未必知道《證券及期貨條例》當中“overseas”(“海外”)一詞竟然包含中國內地。我記得當天提及這點時,很多同事表現譁然,因為大家都明白,香港是國家的一部分,但“overseas”(“海外”)一詞的舊有演繹竟然包括內地,將內地界定為海外地區。這可能是以往舊時代一個不正確的概念。因為這次修訂,我留意到當日法案委員會的同事就這個觀點曾進行較多討論,現在政府會修改“overseas”一詞,因為注意到這個我認為屬謬誤的演繹,不再採用這字眼,而採用“非香港”(“non-Hong Kong”),並清楚說明“non-Hong Kong”可以包含內地,這樣就不會掉進我剛才所說“overseas”亦包含中國內地的謬誤。我們是國家的一部分,但之前國家竟然屬“海外”,我自己覺得十分荒謬。因此,我很感謝政府當日在法案委員會會議上提出這點討論,我認為是撥亂反正的舉措。經過4次會議,同事們都花了時間和精神慢慢研究當中的細節。我們認為,《條例草案》的整個審議過程也是挺好的公眾教育,讓公眾知悉香港是國家的一部分,自己的身份認同亦可以透過有關字眼反映出來。因此,我覺得進行這項工作其實是有意義的。對於尚未更改的地方,我希望政府當局可以繼續努力。有部分尚未改動、尚未處理而需要處理的地方,我希望政府未來繼續加把勁。我知道他們已花了不少時間,處理《條例草案》綜合修訂的安排。代理主席,我謹此陳辭。", "SeqNum": 166, "HansardFileURL": "https://www.legco.gov.hk/yr2025/chinese/counmtg/floor/cm20250716-confirm-ec.pdf#nameddest=SP_MB_HC_001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