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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ndownID": 1440932,
"HansardID": 8185,
"MeetingDate": "2025-07-16T00:00:00",
"HansardType": "Floor",
"SectionID": 54,
"SectionName": "議員法案二讀 / SECOND READING OF MEMBERS' BILLS",
"SpeakerID": 171,
"SpeakerName": "吳傑莊 / JOHNNY NG",
"Speeches": "吳傑莊議員:多謝主席。主席,我先申報我是香港浸會大學的校董會成員。我謹動議二讀《2025年香港浸會大學(修訂)條例草案》(“《修訂條例草案》”)。《修訂條例草案》已於2025年6月27日及7月4日在憲報上刊登。讓我先簡介修例的緣由。浸大是8所由教資會資助的大學之一。《香港浸會大學條例》(第1126章)(“《浸大條例》”)於1994年制定,當時對《香港浸會書院條例》進行修訂,賦予香港浸會書院大學地位。《浸大條例》自1994年生效以來,並無經過重大修訂,於是浸大的校董會成立了專案小組檢討條例,確保條文與時並進及符合目的。專案小組自2021年起舉行了一系列會議以檢討條文。專案小組曾以其他教資會資助大學為對象進行基準研究,並參考其他大學的相關條文。在仔細研究及討論後,專案小組提出了修例建議。然後,浸大分兩階段就修例建議廣泛諮詢持份者。在第一階段,校方邀請持份者透過線上問卷調查提交意見;之後第二階段,浸大於2024年2月16日在校內舉辦了3場實體諮詢會,參與的持份者包括校董會及諮議會成員及大學的其他持份者、學生及校友,以及教職員。持份者普遍支持建議的修訂,而他們所表達的意見已被適當地納入在《修訂條例草案》的最終定稿中,並於今年4月獲得校董會通過。校董會亦同意委託我將《修訂條例草案》提交至立法會審議。《修訂條例草案》的主要內容包括以下各項:第一,更新大學的宗旨及闡明大學的權力,包括加入“知識轉移”和“社區服務”作為大學的宗旨;第二,改革校董會成員的組成,主要是透過減少校內成員的數目,令獨立的校外成員佔大多數,以促進良好管治。修例之後,校外和校內成員的比例會提升至大約2:1,與其他教資會資助大學相若;第三,修改校董會會議的程序,並根據最新的行事方式作出規定;第四,闡明校董會不可轉授的職責及教務議會的權力,以更切實地反映大學的實際運作;及第五,就其他相關事宜作出雜項修訂,以確保條文一致,並廢除過時的提述。教育事務委員會已於本年6月6日的會議上討論《修訂條例草案》。事務委員會支持將法案提交至立法會,對修訂的內容亦無異議。主席,本人謹代表浸大向各位議員提出《修訂條例草案》。衷心感謝各位議員、大學的持份者以及各界人士對於法案內容所提出的寶貴意見。本人懇請各位議員支持《修訂條例草案》早日獲得通過。多謝主席。我謹此陳辭。",
"SeqNum": 409,
"HansardFileURL": "https://www.legco.gov.hk/yr2025/chinese/counmtg/floor/cm20250716-confirm-ec.pdf#nameddest=SP_MB_NKC_0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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