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摘錄
{
"RundownID": 1405543,
"HansardID": 8011,
"MeetingDate": "2025-07-09T00:00:00",
"HansardType": "Floor",
"SectionID": 34,
"SectionName": "議員議案 / MEMBERS' MOTIONS",
"SpeakerID": 182,
"SpeakerName": "邱達根 / DUNCAN CHIU",
"Speeches": "邱達根議員:主席,我先申報,我是一間通訊運營商的顧問。我提出這項議案的目的除了是希望透過研究訂立相關法例,提高反網絡及電話詐騙的成效,為市民的安全和財產提供更有效保障,更重要是希望政府日後可以落實制定網絡安全法,並加強數據管治的法規,為香港的網絡及數據安全建立更堅實的保護屏障,更全面地維護國家安全。我今天談的網絡詐騙其實涉及網騙和電騙兩個範疇。早前,亞太經合組織(“APEC”)發表了“詐騙與欺詐白皮書”,當中提到我們不能繼續只是與屏幕另一端的罪犯鬥爭,而是要對抗罪犯背後有組織的犯罪網絡,建議各國要有更全面和系統性的保護,除了需要完善的法律框架,亦需要公私營合作。國家之間亦需加強信息交換,否則政府無法取得有效調查和起訴詐騙罪犯所需要的關鍵數據。主席,我是亞太經合組織商貿諮詢理事會(ABAC)的中國香港替補代表,我今天提出研究訂立網絡安全法,積極推動官、商、民三方合作,加強防禦和打擊網絡詐騙,其實與APEC的想法一致。我早前曾就香港的防詐騙工作致函回覆APEC。上星期,我就施政報告諮詢與特首會面,其間提出訂立網絡安全法的相關建議,希望政府仔細考慮。網絡詐騙是全球共同面對的問題,大部分有組織集團或機構策劃,他們會聘用大量人手,使用高科技,不論透過電話、短訊、即時信息、社交媒體或網站,只要發現防守比較鬆懈的地方,他們都會用盡方法,窮追猛打,以求成功行騙。這些騙案絕大部分是跨境進行,騙徒得逞後難以追捕。此外,現時全球各地註冊網站、開立電話卡、刊登網上廣告、發短訊及開立即時通訊户口等的成本非常低,所以騙徒會利用大量虛假户口、空殼公司或電話號碼行騙,只要騙徒得逞一次,便會即時棄用這些户口和號碼,令人難以追蹤。有見及此,近年很多國家和地區都訂立網絡安全法及相關法規。我們的祖國、歐盟、英國、新加坡、日本、澳洲和澳門等地都直接制定了網絡安全法,當中有不少共通點,包括要求網絡平台承擔更多責任和加強內容管控。他們都有相類似的規定,例如平台必須採取積極措施識別、移除或限制用户到訪涉及恐怖主義、散播仇恨及虛假信息等的非法內容,並要求平台根據其規模、功能和風險等級進行分級管理。此外,有國家會強制平台刪除虛假信息,例如新加坡規定平台須部署自動工具,掃描釣魚連結及虛假投資廣告等詐騙內容,並要求平台在24小時內將確認詐騙的信息下架,否則須負上責任。(代理主席李慧琼議員代為主持會議)現時網上騙案主要通過廣告和假網站等渠道進行,騙徒會不停轉換他們投放廣告的公司,亦會不停轉換IP以逃避追捕。現時在香港,如網絡平台營運商遇到可疑廣告,一般不會主動將廣告下架,他們會請投訴人士報警,在接獲警方通知後才會考慮是否移除有關廣告,過程需時甚長,其間很可能有人已經受騙,而騙徒可能已經得逞,逃之夭夭。騙徒得逞後,一般會繼續不停轉換空殼公司、户口和IP,並將之摒棄,所以難以追蹤。這種“事後封鎖”的做法對騙徒的阻嚇力極低,而最終封鎖的只是他們用完即棄的IP、網站或户口。所以,要防範網上騙案,“事後封鎖”必須改為“事前封鎖”,將責任加諸營運商身上。他們應主動透過科技及不同工具在源頭進行封鎖,當發現可疑廣告和網站,又或使用AI工具分析出曾被封鎖的內容,他們應不再受理,這樣才可在騙徒得逞前攔截,減低市民受騙的機會。香港面對的另一問題是警方難以徹查騙案。由於一些ISP無需就經過平台的數據的原始紀錄保留備份,令警方的追查工作非常困難。所以,我們應規定電訊商、網絡平台及ISP等保留原始紀錄和伺服器數據,以便追蹤虛假信息的來源。根據內地和外國的經驗,我們可透過訂立網絡安全法對網絡平台和電訊商施加更多責任,要求他們阻截虛假信息。代理主席,接着我想談電話騙案。從數字上看,本港電話騙案的問題確實稍為受控,但對市民的影響並無減少。目前很多市民仍然高度戒備,例如拒絕接聽以“3”和“5”為開首數字的電話,雖可避過騙局,但同時會錯過由醫院和警署等公營部門打出的電話,非常不便。代理主席,我申報我是醫管局成員,亦是葵涌醫院及瑪嘉烈醫院醫院管治委員會的主席,所以一直面對這方面的問題,醫院的運營確實受到影響。我在今年5月28日的立法會會議上提出一項書面質詢,問政府會否為政府部門和公營機構編配指定字首的電話號碼,但政府回覆表示,因為涉及數以十萬計的號碼,要大規模更改現時的電話系統,過程繁複,並會對公眾造成混亂和不便,所以未必考慮。我對政府的答覆感到失望,其實無需更改所有公營部門的電話號碼,只要為有需要的部門和公營機構(例如剛才我提及的醫院和警署)增設以“1”為開首數字的電話號碼,作為對外聯絡的電話專線。我們建議先在醫院推行,全港有43家公營醫院,為每家醫院提供數條電話專線供對外聯絡之用,只需合共100多個電話號碼便可解決問題。日後如再配合宣傳,讓市民知道“1字頭”的來電安全,可以放心接聽。我們使用百多條電話專線,至少可方便公營醫院致電通知市民覆診和取藥等,使大家願意接聽來電,減少市民不接電話的情況。至於電話卡實名登記制度,本地通訊商認為現時最大的問題是無法進行源頭身份認證,因為不少人使用複印的身份證明文件、複印的身份證或複印的護照登記電話卡。通訊運營商如要核實登記人的身份,確實會面對問題。所以,我建議政府仿效澳門在《網絡安全法》下實施的實名登記制度,用户在購買或激活電話卡時須向電訊商提交身份證明文件,其後電訊公司或通訊網絡公司會將有關資料提交至治安警察局,經核實身份後才可完成登記。對於以護照登記電話卡,此舉起碼可發揮一定功能;至於持有本地身份證明文件的朋友,大家只需使用“iAM Smart”作為確認登記的方法,其實已可解決大量問題。立法會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近日有討論文件提及下一代電話卡實名登記制度的建議,當中亦提到應盡量使用“iAM Smart”登記,以改善涉及身份證的源頭假登記問題。在電話方面,可疑電話的“phone號”和實名登記後令人懷疑的使用情況都是我們可討論的方向。我亦提議例如增設“白名單”,這個方向比登記制度更走前一步,可作為更有效防範電話騙徒的方法。代理主席,不法份子無孔不入,在香港,通過網絡和電話等方法行騙,已成為一盤每年數十億元的收入的大生意,我們必須要小心防範,用法例、教育、執法並行的方法減少損失,希望大家稍後支持我的議案。我謹此陳辭。",
"SeqNum": 171,
"HansardFileURL": "https://www.legco.gov.hk/yr2025/chinese/counmtg/floor/cm20250709-confirm-ec.pdf#nameddest=SP_MB_CD_0017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