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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undownID": 1405569, "HansardID": 8011, "MeetingDate": "2025-07-09T00:00:00", "HansardType": "Floor", "SectionID": 34, "SectionName": "議員議案 / MEMBERS' MOTIONS", "SpeakerID": 76, "SpeakerName": "梁美芬 / PRISCILLA LEUNG", "Speeches": "梁美芬議員:代理主席,本人發言支持邱達根議員提到促請特區政府盡快訂立網絡安全法及相關法規。自有互聯網絡後,法律界的朋友經常說,在虛擬世界中,仍然要負上法律責任,不論民事或刑事,跟真實世界一樣,也叫人們不要在網上為所欲為。但是,在現實世界中,若要從網絡取證,例如民事,我們曾有個案在網上被人誹謗,若要控告該人誹謗,有些可以馬上從網絡上取證,但很多卻逃之夭夭。今天所討論的很多是騙案,最近一位我十分熟悉的街坊,他做了數十年高級公務員,他的太太剛被騙去三四百萬元,每次被轉走30萬元。這令人赫然發現,為何每次被人轉帳了30萬元,她仍然沒有警覺呢?是否她收到一些完全不熟悉的資訊所致呢?有時候,人好像突然被麻醉了,當聽到或看到好像聲音、人臉熟悉的朋友求助,便會將密碼告訴別人,結果他太太的整筆退休金便在網上被人騙走了。所以,我認為現時一定要有充分的授權,並且一定要透過制定法律來授權。制定精準的法律、法規有一個好處,第一,首先立法可以發揮教育作用,告訴別人為何要立法;第二,有阻嚇作用、處罰作用,以及授權(包括跨境授權)執法部門就某些事情可以在更短時間內作出阻截。我相當同意邱達根議員向每人發出的資料,我有興趣評論一下。第一,我認為可以仿效澳門,由負責出入境事務的治安警察,即我們的警方,協助電訊營運商進行身份認證,以減少使用假身份申請銀行卡的問題,我認為這是可以考慮的。第二,在內地如果發現有些手機號碼有異常,或同一號碼經常濫發短訊,有機會暫停這些號碼的服務。我們經常被加入一些無聊的群組,每天也有人舉報。第三,內地有些很龐大的機構,例如阿里巴巴、騰訊等擁有很多可疑的數據庫,我認為這些數據庫也須經跨境授權才可交換。所以,我們是要立法的。第四,是電話號碼。我認為這一點也頗有趣,因為現在一些來自“3”或“2”字首的陌生電話號碼,是真的不會接聽的。如果政府能夠開設一個電話號碼代表政府服務,或用作通知我們到取文件,如能做到這一點,便真的能夠方便公眾。所以,我是十分支持這幾點建議的。在建議中的其中一個細項,提議要求WhatsApp強制入群確認,我希望邱達根議員可以解釋一下,我不太清楚它的具體運作,何謂“強制入群確認”。但是,我自己非常同意應該事前封鎖,而不是事後封鎖。因為事後封鎖的話,很多無知的人甚或有識之士被騙進行轉帳時會變得麻木,當錢全被騙光才恍然大悟,所以我是非常同意立例的。最後,我也非常同意,而亦曾處理這些騙案,就是這些犯罪集團很多都是有能力的人,是專業人士、律師、會計師、核數師,他們開設“N咁多”間註冊公司,想追討也不知道怎樣追討,而且它們有龐大的資金,加上我絕對同意的是,現在又有虛擬貨幣等,被騙的形式會更多,所以我們更要盡快立法,授權執法部門即時堵截這些騙案。代理主席,我謹此陳辭。", "SeqNum": 197, "HansardFileURL": "https://www.legco.gov.hk/yr2025/chinese/counmtg/floor/cm20250709-confirm-ec.pdf#nameddest=SP_MB_LMF_0019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