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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ndownID": 1405568,
"HansardID": 8011,
"MeetingDate": "2025-07-09T00:00:00",
"HansardType": "Floor",
"SectionID": 34,
"SectionName": "議員議案 / MEMBERS' MOTIONS",
"SpeakerID": 187,
"SpeakerName": "梁文廣 / LEUNG MAN-KWONG",
"Speeches": "梁文廣議員:多謝代理主席。網絡詐騙已成為香港最嚴重的治安威脅之一,科技罪案數字過去每年上升,去年有超過44 000宗詐騙案,當中網絡詐騙佔超過六成,涉案金額接近50億元,數字令人覺得觸目驚心。雖然警方過去一年分別與金管局及銀行業界等推出不同措施打擊網絡詐騙,包括攔截騙款和封阻可疑網站、信息和電話號碼,但犯罪數字仍繼續上升,反映現行的法律框架和執法手段未有足夠力度打擊,所以我同意設立更有針對性的法規,提升網絡安全,打擊詐騙活動。電話卡實名制是其中一項具針對性的新法規,這個制度亦成功打擊不法分子使用匿名電話卡進行犯罪活動,但犯罪集團隨即提升其技術,“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採用“貓池”等設備進行詐騙活動。一部“貓池”可同時操控數百張電話卡,配合虛擬改號軟件,能在短時間內透過虛假電話和短訊發動大量詐騙攻勢。上月警方破獲一個跨境詐騙集團,涉嫌在香港利用“貓池”設備進行詐騙活動。更令人憂慮的是,我們香港對這類設備的進口及管有銷售基本上沒有任何監管,所有我建議政府可設定“高危網絡工具管制清單”,不僅要涵蓋“貓池”、虛擬改號等硬件系統,更要包括釣魚網站生成器、詐騙軟件等虛擬犯罪工具軟件。具體措施包括:設立進口許可證制度,要求進口商提供最終用户資料及說明其用途;將擁有這些高危工具實名化,並將非法持有、銷售管制工具或運作這些詐騙軟件的行為刑事化。同時,政府可成立專家組,每季度更新管制清單,確保法律能夠跟上這些犯罪技術的演變。此外,現時社交平台及金融機構在防騙工作中的角色比較被動,往往是在案發後配合調查。這種“事後補救”模式無法應對瞬息萬變的網絡詐騙活動。以近期多宗的“虛假投資群組”騙案為例,詐騙分子公然在社交平台投放廣告、建立群組,我相信在座的官員及議員都可能曾無故被加入一些大家毫不認識的群組。這些平台的審查機制形同虛設,所以我認為應該建立法規,確立“風險為本”的企業責任框架。針對社交媒體平台營運商,可要求他們利用人工智能系統,自動識別或攔截可疑投資廣告、釣魚連結等,建立詐騙帖文數據庫,封鎖、屏蔽有相關特徵的帳號。在金融業界方面,政府可以繼續和金管局或金融機構加強合作,建立實時通報機制,完善異常交易識別模型,對疑似詐騙的轉帳進行延遲到帳,以便攔截更多騙案資金。要預防網絡詐騙,除了從立法角度出發,公眾的教育亦非常重要。雖然警方推出了防騙吉祥物“提子”,深入民心,大家都認識,但要真正改變市民的行為模式,仍需要有一套系統化的教育工作。我建議將網絡安全納入中小學必修課程,針對性地為學校開發互動教學工具。在社會教育方面,我們經常提到的內地電影《孤注一擲》講述詐騙故事,帶出每個人均可能成為下一個受害者的信息。我認為政府可利用這些模式製作防騙劇集,以真實個案為藍本,令宣傳教育效果更顯著。代理主席,網絡安全和各位市民的生活息息相關,我期望政府能以更系統、更專業、更前瞻的思維打擊網絡犯罪,共同為香港市民營造一個更安全的網絡環境。我謹此陳辭,支持議案,多謝代理主席。",
"SeqNum": 196,
"HansardFileURL": "https://www.legco.gov.hk/yr2025/chinese/counmtg/floor/cm20250709-confirm-ec.pdf#nameddest=SP_MB_LMK_00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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