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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ndownID": 1440473,
"HansardID": 8184,
"MeetingDate": "2025-07-03T00:00:00",
"HansardType": "Floor",
"SectionID": 34,
"SectionName": "議員議案 / MEMBERS' MOTIONS",
"SpeakerID": 197,
"SpeakerName": "陳紹雄 / CHAN SIU-HUNG",
"Speeches": "陳紹雄議員:主席。我發言感謝及支持江玉歡議員提出“制訂個人資料保障制度框架,應對人工智能時代挑戰”的議案。隨着科技發展,人工智能技術已經是無處不在。人工智能的深度應用,正重塑全球治理體系,賦能數字政府和智慧城市發展的關鍵動力的同時,亦正徹底顛覆傳統產業模式,驅動產業變革,成為發展新質生產力的關鍵引擎。為政治、經濟及社會等各方面帶來前所未見的裨益。但人工智能同時也是一把雙刃劍,在人工智能安全、私隱保護、數據權責、倫理風險、算法歧視、深度偽造詐騙等風險隱患正引發世界各地的疑慮。因此,以前瞻性的法規標準,平衡科技創新與公民權利保障,強化人工智能風險治理,確保人工智能安全可控,以及健全個人資料保障,是發展人工智能的重要前提。主席,人工智能是利用算力執行從數據中學習的算法,人工智能需要大量數據,訓練和改進其算法。當人工智能發展越蓬勃,所收集、處理和產生的數據會越多,進而引發社會對個人資料保障的關注。為應對人工智能發展的新挑戰,特區政府數字政策辦公室先後推出了多份指引,例如《人工智能道德框架》。因應生成式人工智能技術的最新發展,今年4月發布了《香港生成式人工智能技術及應用指引》,為技術開發者、服務提供者及服務使用者提供實用指南。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亦於去年發布《人工智能(AI):個人資料保障模範框架》,為有意使用人工智能系統處理個人資料的商業機構提供建議,涵蓋人工智能策略的制訂及管治架構等範疇。我也多次指出,這些指引性質上倚靠自覺遵守,是否能夠保障個人資料不被濫用?我以無人駕駛自動車輛發展為例。隨着感測器和人工智能技術突飛猛進,世界各地已有多款自動駕駛車輛落地,本港亦有多個自動車項目現正推進。自動車利用雷達系統和視覺系統等感測器,採集路邊和交通狀況及數據而擬定行車方案。由於自動駕駛車輛依賴車聯網技術,實時與車輛、智能道路基建,以及車輛與網絡之間進行信息傳遞,達致“車路協同”。人工智能感知技術收集周遭環境和車輛資訊的同時,無可避免也會採集道路使用者的相關信息,大量的數據收集和儲存衍生數據安全問題,也引起公眾對於個人資料保障的疑慮。我一直倡議政府要以前瞻性的思維,加強數據治理及網絡保安工作,做好車聯網的數據權屬和個人私隱保障。我再以特區政府正力推、且發展得如火如荼的低空經濟為例。航空器在低空空域飛行,同樣倚賴人工智能感知技術。本港高樓林立,市民一樣擔憂航空器的鏡頭在飛行過程中,有侵犯私隱方面的顧慮。事實上,無人機送外賣的應用場景衍生的私隱問題已經備受關注,雖然政府表示,《小型無人機令》可能引致的私隱問題,已受《閉路電視監察及使用航拍機指引》及《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等條文規範,無人機操作安全並符合《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保障市民私隱。隨着人工智能發展,不同種類的先進空中運輸系統將陸續在低空空域面世,為釋除公眾對數據安全和私隱保障方面的疑慮,政府有需要在正草擬的低空經濟專項法例,制訂個人資料的保障框架,落實以人為本的治理理念,打造兼顧數據安全和私隱保障的數據治理框架。主席,我也一直提倡,當政府大力有序推動人工智能的廣泛應用時,對私隱、道德等方面作出規管是應有之義,但不能亦不應過嚴或過緊,扼殺人工智能的研發和應用。我謹此陳辭,多謝主席。",
"SeqNum": 10,
"HansardFileURL": "https://www.legco.gov.hk/yr2025/chinese/counmtg/floor/cm20250703-confirm-ec.pdf#nameddest=SP_MB_CSH_0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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