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摘錄
{
"RundownID": 1440482,
"HansardID": 8184,
"MeetingDate": "2025-07-03T00:00:00",
"HansardType": "Floor",
"SectionID": 34,
"SectionName": "議員議案 / MEMBERS' MOTIONS",
"SpeakerID": 136,
"SpeakerName": "何君堯 / JUNIUS HO",
"Speeches": "何君堯議員:主席,這項議題的確很有意思。江玉歡議員提出“制訂個人資料保障制度框架,應對人工智能時代挑戰”,表面上看似僅關乎個人私隱數據保障問題,但實際上更深遠,因為在個人私隱數據保障方面,香港算是擁有頗完善的法律制度。然而,隨着時代改變,科技日新月異,AI對我們的生活帶來了影響,從好的方面看,AI的確很快、很“正”、很便宜。無論是解決問題還是獲取信息,只需點按DeepSeek或其他智能軟件便能迅速掌握所需資料和數據。更致命的是,這種分享方式較無綫和港台的新聞報道更快,因為只需在social platform上點按,便能以幾何級數傳播開去,所以信息傳遞幾乎是分秒必爭。在科技進步如此神速的前提下,我們能否應付伴隨着好處而來的危險?福禍相兮,兩者之間如何平衡?對於這個問題,莫說短短5分鐘,即使5小時、50小時亦不足以討論。我問了一個問題後,DeepSeek用23秒生成“水蛇春咁長”的建議。我的問題是甚麼?在AI科技發展為我們帶來好處的前提下,我們要在哪些法律方面作出應有對策,防範騙案、假新聞等?除了DeepSeek,還有deepfake(深度虛假)。究竟如何做到?其實很有層次,稍後我會與局方分享。剛才我只是按鍵,如果詢問相同的問題,系統會提供相同的答案,甚或更豐富的答案,因為系統不斷自我完善及自我學習。科技方面,可以怎樣做?答覆建議加入模型水印、C2PA或OpenAI的標籤。當初DeepSeek面世時,其生成的信息沒有註腳表明是人工智能生成的資料,但隨着應用普及,大家表達相關關注,系統現已加入註腳,明確指出是人工智能生成的內容。因此,在這情況下應怎樣做?我向來甚少讚揚官員,但個人私隱專員是其中一位表表者,簡稱“表姐”,工作相當到位。然而,這方面的法例要如何完善?有些事情確實無法做到,例如投訴處理,有人無故發放某君的資料,內容完全虛假,我們認為表證成立,報警處理,但卻在此處“斷纜”,因為執法方面力有不逮,即使知道有問題,但愛莫能助,未能提供協助。因此,我們不僅要在法規方面下工夫,還要調配大量資源加大執行力度,防止有人利用個人私隱作屏障在背後做“陰騭事”。在這些資料透過blockchain(區塊鏈)傳出去的同時,我們可利用區塊鏈把為非作歹的人牢牢箝制、鎖着,還要提速提效,不要認為報警沒用,無法協助受害人,即使100宗報案中99宗無果,但我們不要氣餒。我的意思並非這樣做徒勞無功,而是在運用科技、加大執行力度方面,知易行難。關於今天的課題,我們知道亦明白,正如大家都知道“阿媽係女人”,大家都知道一男一女婚姻制度受憲法保障,但在執行時偏偏出現偏差。為何這樣做?決志何在?決心何在?不要告訴我其他理由,是其是、非其非,該做的就去做。主席,我謹此陳辭,多謝。",
"SeqNum": 19,
"HansardFileURL": "https://www.legco.gov.hk/yr2025/chinese/counmtg/floor/cm20250703-confirm-ec.pdf#nameddest=SP_MB_JH_000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