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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ndownID": 1440475,
"HansardID": 8184,
"MeetingDate": "2025-07-03T00:00:00",
"HansardType": "Floor",
"SectionID": 34,
"SectionName": "議員議案 / MEMBERS' MOTIONS",
"SpeakerID": 236,
"SpeakerName": "黃錦輝 / WILLIAM WONG",
"Speeches": "黃錦輝議員:主席,感謝江玉歡議員提出“制訂個人資料保障制度框架,應對人工智能時代挑戰”的議案,讓本會得以進一步審視現行的個人資料保障制度。特區政府在保障個人資料方面一向表現出色。隨着生成式人工智能日益普及,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早於去年7月發布《人工智能(AI):個人資料保障模範框架》,當中提供了既符合國際標準、又切實可行的建議及做法,協助機構在採購、實施及使用AI時,遵守《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的規定,確保在善用AI的同時,亦能保障個人資料私隱。事實上,建立個人資料保障制度框架,背後離不開AI治理的概念,而“AI倫理”可說是當中最核心的支柱。根據聯合國教科文組織(“UNESCO”)的定義,“AI倫理”涵蓋六大原則,包括:透明度、公平性、問責制、私隱性、安全性及可靠性。只有落實這些原則,才能有效避免AI帶來的潛在社會風險,確保數據處理既安全,又符合倫理標準。再者,除了私隱專員公署的努力,數字政策辦公室亦於今年4月發布《香港生成式人工智能技術及應用指引》。該指引以UNESCO的AI倫理框架為基礎,涵蓋遵守法例、安全透明、準確可靠、公平客觀及實用高效五大原則,為技術開發者、服務提供者及使用者提供實務操作建議,包括數據收集與清洗、知識產權保護等重要方面。由此可見,特區政府已積極回應AI時代對個人資料保障的挑戰。不過,我們亦應進一步檢視現有法律的不足。例如,部分AI系統會過度收集個人資料,如用户的位置、偏好,甚至心理狀態。有些系統雖然在同意條款中納入相關條例,但條款往往又長又難以明白,使用者往往在未透徹理解內容下作出知情同意;亦有系統在未經授權下就收集敏感資訊。因此,我們有必要審視現行法律是否提供足夠保障,並確保有關法規能有效執行,否則即使條文完備,亦無法起到實質作用。最後,我希望探討AI治理在“一國兩制”框架下的角色。在“一國”層面,必須維護國家安全;在“兩制”層面,須可彰顯香港的國際化優勢。為促進國際化,政府應積極打造香港成為國際“AI自由港”,善用本地多元化商業知識,持續推動“AI+行動”計劃,從而助力香港數碼經濟的國際化發展。水能載舟,亦能覆舟。哈佛大學教授Avi LOEB認為AI也可以翻譯為Alien Intelligence(異形智慧),可以深度襲擊人類的文化,對人類構成極大威脅,所以,我們必須盡快遏止這個行為,包括適當地立法。主席,我謹此陳辭,支持議案及修正案。",
"SeqNum": 12,
"HansardFileURL": "https://www.legco.gov.hk/yr2025/chinese/counmtg/floor/cm20250703-confirm-ec.pdf#nameddest=SP_MB_WWKF_0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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