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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ndownID": 1440381,
"HansardID": 8183,
"MeetingDate": "2025-07-02T00:00:00",
"HansardType": "Floor",
"SectionID": 34,
"SectionName": "議員議案 / MEMBERS' MOTIONS",
"SpeakerID": 197,
"SpeakerName": "陳紹雄 / CHAN SIU-HUNG",
"Speeches": "陳紹雄議員:主席,我感謝洪雯議員提出原議案,讓大家有機會可以集中討論如何加快北部都會區的發展。北部都會區是香港融入國家發展大局的戰略節點,對提升香港競爭力至關重要。《北部都會區行動綱領2023》把北都劃分成四大區域,各有不同發展主題及策略定位,分別為:高端專業服務和物流樞紐、創新科技地帶、口岸商貿及產業區,以及藍綠康樂旅遊生態圈。政府的願景是透過發展北都,開拓土地,強化產業導向發展,解決住屋需求,以推動職住平衡。未來,北都不僅是集優質生活、產業發展和文化休閒於一體的新區域,亦是本港經濟發展的新引擎,更將促進大灣區協同發展,為香港長遠繁榮提供重要支撐。1990年代的香港機場核心計劃,又稱“玫瑰園計劃”,與北都同樣屬於本港歷史上關鍵的大型發展項目。然而,兩者在規劃理念、發展模式、目標、定位及執行等方面存在差異。“玫瑰園”的規劃理念是“先建城,後招商”。北都的發展理念則是“以產促城”,即是以產業促進城市建設,在吸引產業落户的同時,需要處理相應的批地及優惠配套措施等決策事宜,這涉及跨政策局的政策制訂和更高層的資源決策分配問題。作為“玫瑰園計劃”核心的赤鱲角機場及機場鐵路項目,分別由機場管理局(“機管局”)和當時的地下鐵路公司(“地鐵公司”)負責興建。前者根據《機場管理局條例》成立,屬於政府全資擁有的法定機構;後者根據當時的《地下鐵路公司條例》成立,屬於由政府全資擁有的法定公司。兩部《條例》分別設有針對興建或營運機場,以及與鐵路的運作或建造有關的建築工程的豁免條文。建築事務監督在考慮有關工程的特殊性質後,可按照他所指明的條件,豁免有關工程不受《建築物條例》任何條文的規限。由此可見,兩部《條例》的豁免條文的應用範圍僅限於與建設機場和機場鐵路有關的工程。機場島和機場鐵路的建設,採取了以機管局和地鐵公司為責任主體的發展模式。兩者的工作實際上傾向是對公共建設工程的集中式管理,而非對產業布局進行規劃及制訂招商引資的策略。為了更有效利用市場力量,政府提出採用更多元的發展模式落實北都發展,包括“加強版傳統新市鎮發展模式”和“片區開發”等公私營合作模式。在“片區開發”模式之下,土地平整和基礎設施等公共工程會由發展商負責,道路等公共設施在完成興建後會交回政府管理。開發工作由政府和私人市場共同參與,相關的建築工程將涉及私人投資及產權等問題。主席,為加快土地供應,政府於2022年向立法會提交《2022年發展(城市規劃、土地及工程)(雜項修訂)條例草案》,就城市規劃、收回土地、道路和鐵路工程等多個與發展相關的法定程序作出修訂。大型新發展區項目由開展研究至完成土地前期平整的時間,可由13年縮短至約7年,大大改善土地開發的前期法定程序需時過長的問題。作為法案委員會的成員之一,我強調除了精簡相關的法定程序外,亦需精簡政府內部的行政程序,才能做到“提速、提效、提量”,達致加快土地發展的目標。我建議成立由政府全資擁有的法定機構,賦權其進行產業發展、基建開發、招商引資等方面的工作。同時在政府內部設立一個跨政策和跨專業的“北都建設辦公室”,任命及賦權副司長以上的官員直接負責北都的整體規劃、政策制訂和日常決策。同時制定相關條例,賦權“北都建設辦”因應政策局的建議就相關的建築工程作出豁免。同時,調配相關部門的合資格人員到建設辦,集中處理相關的審批工作。我謹此陳辭,多謝主席。",
"SeqNum": 239,
"HansardFileURL": "https://www.legco.gov.hk/yr2025/chinese/counmtg/floor/cm20250702-confirm-ec.pdf#nameddest=SP_MB_CSH_00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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