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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ndownID": 1440375,
"HansardID": 8183,
"MeetingDate": "2025-07-02T00:00:00",
"HansardType": "Floor",
"SectionID": 34,
"SectionName": "議員議案 / MEMBERS' MOTIONS",
"SpeakerID": 175,
"SpeakerName": "林振昇 / LAM CHUN-SING",
"Speeches": "林振昇議員:多謝主席。感謝洪雯議員提出議案。要將北都打造成為創科等高增值產業為核心的經濟引擎,單有土地並不足夠,關鍵重要的是如何吸引企業和發展商投入參與開發、建設與營運。今天的原議案和修正案所提出的種種主張,其實都是為了減少發展商所面對的行政或法律上的掣肘,增加其參與開發的誘因,各議員提出的方法或有不同,但“破局”目標卻是一致,本質上並沒有矛盾。原議案主張在現行北部都會區督導委員會及北都統籌辦事處的兩層架構下,再增設法定機構專責河套區、新田科技城等核心區域的資金籌集及營運管理事宜。對於是否採用條例指定的管理局模式,我認為有商榷的空間。北都不像機場或西九文化區,並非具單一主要用途的項目,而是涵蓋住宅、教育、文化康樂、產業發展等多元功能的綜合區域,涉及範疇廣泛,利益相關者眾多,管理上相對較為複雜。政府需要花大量精力進行協調。此外,隨着北都發展計劃持續推展,核心區的範圍亦逐漸擴大至其他發展區,屆時管理局的架構又會否調整,才能避免編制臃腫、架床疊屋的情況,這些問題都是我們需要考慮。與其建立3層架構,我傾向政府強化現行北都辦的職能,並考慮升格為北都事務處。現時北都辦的角色,主要是就特定產業政策向不同政策局提供規劃、批地方面的硬件支援,至於軟件的部分,仍然由相關政策局主理,例如創科局決定新田科技城創科用地的具體分配,而教育局則負責構思北都大學教育城引入的院校種類。政府日後可考慮從各個政策局抽調專業人手至北都事務處,整合硬件與軟件的職能,讓該處直接主導北都相關的政策事宜。另一方面,企業或院校日後若有意進駐或投資北部都會區,亦可直接與北都事務處聯繫,而無須同時接觸多個政府部門,藉此簡化行政程序。特點則在於無須轉介,而是直接由該處統一跟進。至於就特定產業園區的具體營運,我認為可以根據政府提出的方向,由政府牽頭成立公司負責營運和管理,這樣既可保持行政架構精簡,亦能做到與市場有效對接。最後,就制定北都專屬條例,我持開放態度,但法例制定需時,加上有了條例,把北都變成特區中的特區,在北都內部分法例與香港其他地區不同,如果將來發展交椅洲人工島,又是否要有交椅洲條例呢?這樣會否使整個香港的區域的法例法規變得複雜?這些都需要思考。北部都會區是一個概念或一個整全的區域,難以專門劃界規管,相信現時還有其他方法對北都發展提速提效。主席,我謹此陳辭。",
"SeqNum": 233,
"HansardFileURL": "https://www.legco.gov.hk/yr2025/chinese/counmtg/floor/cm20250702-confirm-ec.pdf#nameddest=SP_MB_LCS_00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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