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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undownID": 1440255, "HansardID": 8183, "MeetingDate": "2025-07-02T00:00:00", "HansardType": "Floor", "SectionID": 19, "SectionName": "議員質詢的書面答覆 / WRITTEN ANSWERS TO QUESTIONS", "SpeakerID": 97, "SpeakerName": "何俊賢 / STEVEN HO", "Speeches": "10.何俊賢議員:根據現行制度,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計劃(“綜援”)(“廣東計劃”及“福建計劃”除外)及公共福利金計劃申請人必須符合居港規定及離港寬限。此外,公共租住房屋(“公屋”)租户也必須持續在單位居住。然而,據悉有部分人士長居外地卻依然享用長者津貼及公屋等福利。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一)⁠據悉社會福利署只利用身份證號碼向入境事務處(“入境處”)核對綜援及公共福利金受助人的出入境紀錄,部分人士利用身份證與護照的出入境紀錄不互通的漏洞,以護照出入境以避開就離港寬限的查核,政府有否調查上述情況是否屬實;政府有否評估每年因該漏洞而造成的公帑損失,以及有否優化核對機制以堵塞漏洞;如有,詳情(包括優化機制後的成效)為何;如否,原因為何;(二)政府有否考慮以生物特徵(例如指紋、面容)作為出入境紀錄唯一的身份識別憑證,以避免部分人士利用第(一)項所述的出入境紀錄漏洞隱瞞長居外地的事實;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三)鑒於申訴專員公署於本年1月就當局打擊濫用公屋資源的工作的主動調查行動報告中提及多宗“非經常持續在單位居住”個案,當局目前有何具體機制監察和防止長居外地人士濫用公屋,以及如何評估該等機制的成效;對於故意隱瞞長居外地以保留公屋單位的住户,除要求交還單位外,政府有何其他法律措施以追究其責任,以及有否評估該等措施是否具足夠阻嚇力;及(四)鑒於第(三)項所述的多宗“非經常持續在單位居住”個案的户主及户籍成員均長居境外,政府有否檢視當時無法透過其出入境紀錄及時發現其濫用公屋情況的原因;為打擊長居外地濫用公屋的情況,政府有否研究設立跨部門合作機制,讓房屋署、香港房屋協會與入境處進行數據共享,以優化就公屋住户留港紀錄的查閱程序?房屋局局長於2025年7月2日提供的書面答覆文本載於附錄3。", "SeqNum": 113, "HansardFileURL": "https://www.legco.gov.hk/yr2025/chinese/counmtg/floor/cm20250702-confirm-ec.pdf#nameddest=SP_MB_SH_00113" }